濕式噴水滅火消防系統由噴頭、管道系統、濕式報警閥、報警裝置和供水設施等組成的消防系統。系統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靠,便於施工、管理,滅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比較經濟、適用範圍廣的優點,但由於管網中充有有壓水,當滲漏時會損壞建築裝飾和影響建築的使用。適用安裝在常年空溫不低於4℃且不高於70℃能用水滅火的建築物、構築物內。
火災發生的初期,建築物的溫度隨之不斷上升,當溫度上升到以閉式噴頭溫感元件爆破或熔化脫落時,噴頭即自動噴水滅火。此時,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被感應送出電信號,在報警控制器上指示某一區域已在噴水。持續噴水造成報警閥的上部水壓低於下部水壓,其壓力差值達到一定值時,原來處於閉狀的報警閥就會自動開啟。此時,消防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乾管和配水管供水滅火。同時一部分水流沿著報警閥的環行槽進人延遲器、壓力開關及水力警鈴等設施發出火警信號。此外,根據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信號或消防水箱的水量信號,控制箱內控制器能自動啟動消防泵向管網加壓供水,達到持續自動供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