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濉溪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煤炭工業局)是主管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設6 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股、職業健康監督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股、宣傳培訓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濉溪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行政區域:濉溪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政策、規劃,分析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縣安委會辦公室工作。具體職能為: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和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落實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承辦縣安委會具體工作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承擔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四)承擔縣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監督檢查縣屬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五)承擔縣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監督執行國家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檢查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負責對設備(由其他單位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
(八)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資格認證工作;監督檢查縣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安全資格。
(九)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整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煤礦救護、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
(十)負責地方煤礦日常性監督檢查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監督地方煤礦企業事故隱患整改並組織複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施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依法參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參與全縣地方煤炭行業災害、事故的搶險救護工作。
(十一)負責地方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煤炭行業的計畫、統計和信息交流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信息服務;促進地方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地方煤礦生產秩序。
(十二)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參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局 長:李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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