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設6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計畫統計股、宣傳教育股、政策法規股、科學技術股、獎勵扶助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濉溪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機構隸屬:濉溪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主要職責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預算及財務管理,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指導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九)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實施。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文電、檔案、外事、保密、信訪、保衛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研與督查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協調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與計畫。
(二) 政策法規處
負責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起草重要文稿;研究提出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規草稿;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三) 宣傳教育處
擬定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重大活動。?
(四) 科學技術處
擬定全省生殖健康產業發展促進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範及標準;負責全省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省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搶救、診治、鑑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組織引進、消化、吸收、推廣計畫生育先進技術及科技創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