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職責,組成,
簡介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負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和相關機構的經貿關係與合作的工作上輔助行政長官。
性質:代表性部門,並享有行政自治權。
辦事處主任:羅立文
職責
一、 辦事處負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盟和相關機構的經貿關係與合作的工作上輔助行政長官。
二、為著上款所指之效力,辦事處尤其負責:
(一)致力使中國澳門與歐盟之間的關係更緊密
(二)致力向歐盟及其成員國在經貿領域內展示澳門;
(三)確保維護中國澳門在歐盟之利益,並促進中國澳門與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間的雙邊經濟關係;
(四)跟進共同體在各方面涉及中國澳門利益之決策過程;
(五)收集、處理並向行政長官提供所有對中國澳門具有意義的關於共同體機構的訊息;
(六)跟進歐盟與澳門之間訂立的商貿協定和公約之管理;
(七)跟進中國澳門與歐盟及其成員國之間按現有協定的規定進行合作之發展情況,並參與制訂和籌備與該等協定有關的項目;
(八)按照行政長官為其定下之總指引,確保在歐盟及其機構,以及其成員國,維護中國澳門的其它利益,包括在旅遊業方面的利益。
組成
辦事處由下列機關組成︰
- 辦事處主任;
- 行政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