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青年事務委員會於2005年5月10日全體會議上通過成立“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專責小組,目的是向「青年事務委員會」及特區政府提供青年全人發展策略的意見及建議。青年事務委員會及其專責小組在2006年起致力制訂有關策略的建議稿,並透過廣泛的渠道,向全澳各政府部門、不同界別的民間組織、市民及青年進行公開諮詢以收集各方意見,最後於2007年完成《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文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
- 成立時間:2005年5月10日
- 批准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青年事務委員會
- 目的:建構有發展機會的社會環境等
引言,理念,原則,目標,
引言
制訂《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主要目的是建構一個讓本澳青年可以有良好發展機會的社會環境,以及透過政府和民間組織的共同合作,為促進青年全面健康成長的行動計畫踏出重要的一步。
《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的產生,是以「人本主義」及「發展理論」作起點,配合“社會支持為基、青年需要為本”的理念,並以達到“與年青人共同創建持續成長所需要的環境”為願景,訂定青年全人發展策略的總目標:運用「機會共拓展」、「參與互成長」的工作取向,發揮年青人智、仁、勇的潛能,協助年青人懂得尊敬生命,並能對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和世界有所承擔。
《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最後部分主要參照聯合國所訂有關青年發展工作領域的建議,並配合本澳的社會環境及情況,訂定了十五個工作領域及其措施方向。
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的工作任重而道遠,展望本澳的青年工作能參照本策略的方向,配合社會不同時代的變遷和發展,透過政府各部門相互協調、持續制訂及最佳化與各領域相關的政策。青年政策的制訂和有效實施,是需要社會充份的參與和積極的回響,本澳青年全人發展的工作未來仍須透過政府與社會各界共同合作,就本策略所建議的十五項工作領域及措施方向,因應社會的發展情況、青年的成長需要,共同努力設計、推行、定時檢視不同的措施方案,朝著策略的總目標,推動本澳青年全面健康成長和持續發展。
《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共分5個部分,包括「定義」、「理念」、「原則」、「目標」及「措施方向」。
第一部分「定義」是各概念的說明,為策略首要的部分;至於第二部分「理念」是整個策略的概念,是其他部分(包括「原則」、「目標」、「措施方向」)的理論參照;第三部分「原則」是策略的框架,以引導「目標」方向,並指引「措施方向」的設計;第四部分「目標」是策略的預計結果;而第五部分「措施方向」則為達到目標的配套計畫方向。
理念
指一套由前人經驗、思考或推理而得的理性概念。本策略之理念概指策略範圍內原則、目標及措施方向之理論參照。
2.1《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以「人本主義」及「發展理論」作為理念基礎。
2.2根據「人本主義」及「發展理論」的主張,《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體現以人為本、相互發展的精神,並以“社會支持為基、青年需要為本”為本策略的理念。
2.3人本主義理論重視表現人的本質、真誠、自我實現、能力注1。人本主義的特質在強調人之所以為人的道理,突出人性的價值,尊重「人」本身的獨特性。另外人本主義也強調個人的內心修養,並認同人善良、積極、向上、互助互愛等的一面。故倡導尊重青年的價值,著重培養其個人的道德良知和魅力,並透過社會的支持,以求達到個體之能力和潛質得到全面的拓展,為本策略其中一個重要的主軸。
2.4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發展」乃指個人從出生到死之過程中所經歷的三大類過程的變化:生物過程,認知過程和社會情緒過程注2;另外從社會學的解釋:人需要依賴社會來維持生命,發展生活,是故制度化的社會型態對人的影響很大注3。故綜合上述的發展理論的主張,本策略關注人和社會的有效結合,以及個體各方面的成長,除以青年的成長發展所需為依歸外,還須加入有關社會的發展作為其中的主軸。
原則
泛指行事所依據的法則或準則。主要作為策略內之目標和措施的方向和規範,並指引目標和措施之設計。
3.1《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總原則:以「人本主義」及「發展理論」作起點,配合“社會支持為基、青年需要為本”的理念,並發揮「機會共拓展」、「參與互成長」的精神,訂立以下兩組取向作為策略的原則,包括:(一)機會及拓展取向原則;(二)參與及成長取向原則。
3.2繼承“社會支持為基”的理念,《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取納機會及拓展取向原則作為第一組原則。
3.2.1 機會取向原則
機會取向意指在社會支持的大前提下,政府部門、社會服務機構、私人團體及家庭,為青年提供支持,創設多元、適合成長和發展需要的機會和環境。
3.2.2 拓展取向原則
拓展取向包括兩個層面的社會支持。首個層面是指包括拓展和改善現有社會支持青年發展的各種機制,例如:家庭或學校的條件;第二個層面指開拓嶄新的支持,以提供更廣闊的發展機會和更理想的成長環境。
3.3以“青年需要為本”的理念,《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取納了參與及成長取向原則作為第二組原則。
3.3.1 參與取向原則
參與取向意指策略能夠一方面讓社會各界,特別是年青人,在青年全面發展的課題上,積極和全方位的參與,另一方面透過各類工作,開放社會不同領域,讓年青人參與其中。
3.3.2 成長取向原則
成長取向強調策略的方向要倡導成長為重心。意即《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的設計原則,要平衡地考慮青年個人和社會環境成長的需要。個人方面的成長可以包括六個方面:即認知性的、情感性的、社交性的、審美性的、精神性的及生理性的層面。社會環境方面主要針對政府和民間組織和制度、青年工作者和青年領袖層面的考慮。
3.4總括來說,《澳門青年全人發展策略》之發展方向以上述兩組取向為原則,並以此設計目標及措施方向
目標
目標是策略內預計可達到的結果或預算取得的成績。
4.1策略總目標:運用「機會共拓展」、「參與互成長」的工作取向,發揮年青人智、仁、勇的潛能,協助年青人懂得尊敬生命,並能對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和世界有所承擔。
4.2配合總目標,本策略結合了策略內青年工作的服務提供商及服務受惠者,即個人(青年/工作者)和團體(組織),再加入工作(服務),構成三大元素,設定以下4個範疇,包括:青年、組織、工作者和服務,配以前述兩組原則,訂出4.2.1及4.2.2所表列的次目標。
4.2.1 機會及拓展取向原則
為本澳青年改善和拓展社會支持機制,創設多元、開拓嶄新適合成長和發展需要的機會和環境。
範疇 | 目標 |
青年 | 配合社會條件和環境需要,提供機會讓青年發揮創意,並拓展社會空間和參與機會,讓青年健康成長和發展。 |
組織 | 配合社會條件和環境需要,提供青年服務組織改善服務的機會,開拓政府部門與民間組織的夥伴關係,以提供更有效的青年服務。 |
工作者 | 提供青年工作者專業成長的機會,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和環境,以協助青年全人發展。 |
服務 | 鼓勵和推動社會不同力量,創設機會,並開拓多樣化的青年服務模式,協助青年在家庭、學校、小區、友群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
4.2.2 參與及成長取向原則
讓本澳青年在青年全面發展的課題及社會不同領域上,積極和全方位的參與,從而滿足其個人和社會環境成長的需要。
讓本澳青年在青年全面發展的課題及社會不同領域上,積極和全方位的參與,從而滿足其個人和社會環境成長的需要。
範疇 | 目標 |
青年 | 保障不同背景的青年享有公平社會參與的機會,提供適切的社會支持,協助他們面對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並發揮潛能,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
組織 | 為各類組織創設公平和全面參與青年發展工作的環境,並協助其服務質素持續成長,以改善相關工作。 |
工作者 | 提供條件和環境,協助青年工作者參與青年全人發展的工作,並強調他們的專業、角色及權責,協助他們持續成長和發展,以保障青年全人發展的條件。 |
服務 | 結合社會力量,讓青年得到有助全面發展的社會、經濟、政治參與機會。並為青年健康成長提供更具質素和成效的預防性、發展性和治療性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