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章程

為公布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檔案內,檔案組1號18/2006,特設立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章程。章程包含宗旨、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組織機構、會議召開、經費來源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章程
  • 外文名: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Macau Patao Remote Control Model Association
  • 發布日期:2006-1-25
  • 執行日期:2006-1-25
  • 發文單位:澳門
  • 章程條數:14條
  • 辦公地址:澳門台山新城市花園第 9座萬勝閣20樓D座
  • 最高權利機構:會員大會
  • 執行機關:理事會
公證署,章程宗旨,會員權益,組織機構,會議召開,經費來源,

公證署

證明書
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
為公布的目的,茲證明上述社團的設立章程文本自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存放於本署的社團及財團存檔檔案內,檔案組1號18/2006,特設立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章程。

章程宗旨

1. 本會定名為“澳門碧濤遙控模型會”。
2.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其宗旨是為會員組織遙控模型活動,促進本澳遙控模型體育活動的發展。
3. 本會地址:澳門台山新城市花園第 9座萬勝閣20樓D座。

會員權益

會員資格、權利義務
4. 凡本澳愛好遙控模型活動及支持參與該活動者,願意遵守會章,均可申請,經理事會通過,方為會員。
5.會員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批評及建議;
(3)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4)遵守會章及決議;
(5)繳納會費。
6. 會員如有違反會章或有損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組織機構

7.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任期三年。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制定或修改會章;
(2)選舉理監事會各成員;
(3)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及計畫。
8. 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關,其職權如下: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決定會員的接納或除名。
9. 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秘書一人,理事若干(總人數必為單數),任期三年;理事會視工作需要,可增聘名譽會長、顧問。
10. 監事會負責稽核及督促理事會各項工作,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一人、監事一人,任期三年。

會議召開

11. 會員大會每年最少召開一次,如有需要,會長可召開會員大會,而大會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方得通過;但法律規定者除外。
12. 理事會及監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13. 每季度舉行一次會員體育活動。

經費來源

14. 社會贊助和會費。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於第一公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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