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研究暨財政策劃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研究暨財政策劃廳(葡文縮寫為DEPF)之工作系設計及重新整理預算、稅務及公共會計等系統,以及管理債務及出資,並處理資料及發布經選擇之資料,其許可權為:
a)編制公營部門中期及長期財政計畫;
b)編制資源來源及資源運用之各項目之預測;
c)設立各種機制,以逐漸擴大實施中期及長期預算,以及有利於提出開支建議之部門及實體透過編制活動及投資之特定計畫,負起更大之責任;
d)指出可能造成公營部門財政不平衡狀況之趨勢或在資源撥給上與非公營經濟部門之衝突,並就糾正該等情況建議認為必要之措施;
e)定期分析公共帳目及預算之執行,但須考慮經濟及財政之形勢,並編寫適當之報告書;
f)配合已通過之施政方針,對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營部門投資政策提供技術輔助;
g)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財務出資組合,並參與與其有關之買賣活動;
h)確保與不同形式之公債有關之工作;
i)統籌財政局之活動計畫及報告書之編制;
j)統一公布公共財政方面之數據;
l)設立及保存檔案庫,並優先儲存公共財政方面之資料;
m)記錄與財政局活動有關之法例及有關法律事宜方面之資訊,並保持法例及該等資訊之資料庫之最新資料,以及負責適當推廣有關法例及資訊;
n)促進以定期刊物之方式,發布經選擇之檔案及圖書目錄資訊;
o)建議制定在取得新檔案方面應實施之規定,並確保有關文書處理,尤其關於續訂刊物之文書處理;
p)組織並確保財政局圖書館之運作;
q)統籌並促進論述內部工作之文稿之出版及推廣;
r)確保與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外之部門或同類實體之聯繫,並促進科學與技術資訊之交流及刊物之交換;
s)協助參與有關稅務事宜之國際公約之談判,並執行源自有關公約之跟進工作。
領導分工
廳長:陳詠坤
內設機構
研究暨財政策劃廳為行使上款l項至r項所指之許可權,設有級別為組之資料彙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