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華總商會

澳門中華總商會

澳門中華總商會,是澳門最大的工商社團,於1913年1月8日正式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中華總商會
  • 成立時間:1913年1月8日
  • 組織性質:工商社團
  • 建設宗旨:致力為澳門工商界爭取合理權益
發展歷史,建設宗旨,組織機構,團體會員,理事成員,商事服務,設施與服務,

發展歷史

19世紀後期,澳門的華商還沒有自己的組織,遇有重大事情則借澳門鏡湖醫院之地集會商議。
20世紀初,在清政府鼓勵下,經澳葡當局批准,曾成立過華商商會。後被葡萄牙政府下令撤銷。
1911年,華商蕭瀛洲等鑒於華商日眾,遂發起籌備商會,並擬具綱領,條陳澳門當局。
1912年12月14日獲葡萄牙政府批准立案,名為“澳門商會”。
1913年1月8日正式成立,公推蕭瀛洲為第一屆總理,李鏡荃為副理,值理則有區惠波、趙立夫、陳弼庭、賀穗垣、葉金波、盧廉若、林煥廷等7人。成立之初,暫借同善堂為臨時辦事處。數年後,由康公廟值理會撥借木橋街4號為會所。同時以“旅澳華商總會”名義,獲當時中國國民政府工商部批准立案。
1916年,正式定名為“澳門中華總商會”。
1930年,該會遷入議事亭前地18號,並在會內舉辦“商品陳列所”。
1941年,設“商務諮詢處”。何賢自1950到1983年,連任理事長十八屆及會長兩屆,至1983年12月6日辭世。1984年4月,馬萬祺繼任會長。
1987年5月,獲澳葡政府租予一塊位於新口岸的地皮,興建一幢19層高的“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1991年7月28日新廈落成,而議事亭前地舊址則拆建為“中華商業大廈”。
澳門商會於成立初期,只借同善堂為臨時辦事處,繼後才由康公廟值理會撥借木橋街四號為會所。直至1930年,該會通過協定募款,才購入議事亭前地十八號為會址。及至1987年5月,澳門中華總商會獲澳葡政府租予一新口岸上海街地皮,興建了“澳門中華總商會大廈”。自該廈於1991年7月28日落成後,此廈即成為澳門中華總商會之會址。而議事亭前地舊址則於1994年8月動工拆建為“中華商業大廈”作為賞產。

建設宗旨

積極配合澳門政府各項政策,團結工商界人士,致力為澳門居民及工商界爭取合理權益,致力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擁護「一國兩制」,團結工商界,堅持愛祖國、愛澳門,維護工商界正當權益,做好工商服務工作,促進與外地之商業聯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安定、經濟繁榮而努力。

組織機構

該會附屬機構包括南灣閱報書室(即八角亭圖書館)、商訓夜中學、青洲國小。

團體會員

現有團體會員90多家,商號會員約1,500戶,個人會員近1,000人。

理事成員

蕭瀛洲總理(1913-1929)
盧焯孫總理(1930-1931)
范潔朋總理(1932-1934)、主席(1935-1940)
高可寧主席(1941-1945)
劉柏盈主席(1946-1947)、理事長(1948-1949)
何賢理事長(1950-1979)、會長(1980-1983)
馬萬祺會長(1984-2010)
馬有禮會長(2010至今)

商事服務

1、簽發產地來源證
2、辦理美國、加拿大商務簽證
3、舉辦“澳門工商業座談會”
4、商業數據查詢服務
5、定期出版《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訊》季刊
6、出版《澳門中華總商會會員錄》
7、閱覽資料──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報室

設施與服務

澳門商會曾設“商品陳列所”、“商務諮詢處”和開辦商業訓練班等,致力為澳門工商界謀求發展。澳門中華總商會發揮了華人團結力量,並開展與中國交流合作的活動,積極貢獻了兩地的經濟發展。成立至今,亦通過團結澳門工商界人士,共同維護和爭取工商界的合理權益。澳門回歸後,澳門中華總商會服務仍繼續發揮橋樑和中介作用,主要服務有簽發產地來源證、辦理商服務簽證 、舉辦工商業座談會、提供商業數據查詢等。另外,亦定期出版《澳門中華總商會會訊》和《澳門中華總商會會員錄》等刊物。
除此以外,其服務更伸延至公益事業,其中商會曾於1947年及1949年開辦國語研究班及商業訓練班,1954年應社會要求設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商訓夜中學。自1983年該校更擴辦高中課程,成為政府認可的成人學歷補償教育學校。同樣因應社會需求,澳門中華總商會另於1951年創建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青洲國小。雖然該校在1954年被火所毀,但商會隨即再斥資興建青洲國小,繼續利用教育工作服務市民。
1948年,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何賢捐贈南灣花園之八角亭給澳門中華總商會開辦公眾閱書報室。澳門中華總商會附設閱書報室於1948年11月1日開幕,至今仍服務於大眾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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