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許可;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抽驗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抽驗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依法抽驗藥品質量;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負責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等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八)依法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組織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在職責範圍內,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食品及醫藥產業政策。
(十一)負責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股)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規和機關財務制度,編制並執行財務計畫;負責機關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聽證、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規定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或審批;負責組織協調食品藥品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
(二)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置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再評價的規定、政策;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醫療器械再評價的規定、政策;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標準、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建設有關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監督管理醫療器械臨床機構;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安全信息發布工作;對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依法進行許可;依法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監測;依法督促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
(三)餐飲服務監管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餐飲服務環節依法進行行政許可;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依法督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
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法定標準、技術規範及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實施行政許可;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依法開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廣告監管;依法督促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從業人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職務1名,工會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員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澧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簡稱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正股級,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化妝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等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案件;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行政執法;負責受理有關食品藥品案件的舉報和投拆;負責完成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組織實施相關的監督抽驗。核定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其他工作人員19名。
(二)澧縣藥品檢驗所更名為澧縣食品藥品檢驗所(澧縣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正股級,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的檢驗任務;負責藥品及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藥物濫用的監測和上報等工作。核定縣食品藥品檢驗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3名。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安全辦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縣衛生局負責受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縣農業局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環節的監督管理;縣畜牧獸醫水產局負責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的監督管理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和保健品安全監督管理;縣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對國家制定的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實施監督;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