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城市管理局

澄邁縣城市管理局

本單位是澄邁縣政府組成部門,本文將概括其單位職責和內設機構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澄邁縣城市管理局
  • 上級單位:澄邁縣政府
澄邁縣城市管理局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城鎮園林管理股、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股、綜合股4個股級機構,下設縣環衛站、綜合執法大隊。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法擬定本縣市政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依法制定全縣市政設施管理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建監察管理工作。指導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監察,配合國土、環保、規劃等部門的委託執法監察;依法拆除違法建築物;協同工商部門管理戶外廣告,依法清理各種違法小廣告。
四、負責城區路燈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區綠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公園、綠地、街道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六、負責檢查、監督和指導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容市貌、道路衛生、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管理和環衛設施建設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七、負責臨街占道經營攤點設施審批,行使違法占用道路施工、擺攤設點、堆放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指導、協調各鎮城建、環衛和園林等工作。
九、依據有關規定收取城市建設管理有關費用。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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