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城鎮居民二孩生育服務證申領指南

澄邁城鎮居民二孩生育服務證申領由澄邁縣人口計生委受理。

基本介紹

  • 辦理事項:城鎮居民二孩《生育服務證》申領
  • 投訴電話:67611944
  • 聯繫電話:67600002
  • 辦理人員:譚傳鵬
  • 辦理地點:計生委一樓法規崗辦證視窗
  •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 辦理時間:當日辦理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辦理對象:民眾
  • 辦公地址:澄邁縣金江鎮環城西路2號
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依據,辦理程式,收費標準,服務機構,

辦理條件

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再生育條件的夫妻。

辦理材料

結婚證、戶口簿或身份證明、收養證明等與其申請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若屬“半邊戶”的對象,另加提供農業戶口一方的責任田材料。

辦理依據

《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辦理程式

城鎮居民二孩《生育服務證》申領程式
  
1、申請對象
(1)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2)半邊戶(女方戶口為農業戶口,男方戶口為非農業戶口)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2007年3月1日起納入城鎮居民二孩生育申請審批程式。
2、申請程式
(1)城鎮居民書面申請,填寫《生育服務證申請表》(到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領取)一式二份, 經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後持結婚證、戶口簿或身份證明、收養證明等與其申請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辦申請。一方為本縣戶籍,另一方為縣外、省外戶籍的夫婦還需提供另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和縣(區)人口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現居住地均不在戶籍地的還需提供現居住地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若屬“半邊戶”的對象,另加提供農業戶口一方的責任田材料。
(2)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根據申報材料,在申請人所在單位、居委會張榜公示15日,接受民眾監督,在30個工作日內審查,並報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審批。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
(3)由批准的市、縣(區)、自治縣人口計生部門列入人口計畫並核發城鎮居民二孩《生育服務證》,並在2個工作日內送給申請人。

收費標準

免費。

服務機構

澄邁縣人口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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