澀谷事件

澀谷事件是1946年7月19日發生在日本東京澀谷的事件,是澀谷車站附近台人攤販被日人驅逐,致激起台人公憤企圖報復等,欲攻擊澀谷車站警察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澀谷事件
  • 發生時間:1946年7月19日
  • 發生地點:日本東京澀谷
發生日期,事變經過,審判經過,

發生日期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九日黃昏,澀谷車站附近部分台灣人掀起暴動,其中四十一名被捕,以侵占罪受美軍審訊。

事變經過

1.十九日晚九時澀谷警察所附近派警察三百九十名戒嚴封鎖道路,檢查車輛,並易憲兵巡查隊,同時美騎八團之裝甲車亦開往鎮壓。
2.十九日晚九時許有汽車一隊載武裝台人行至第一封鎖時,日警即令停車檢查,但該汽車領隊即下車質詢警察檢查之理由,並要求進見澀谷警察局長,此時車上台人開始咆哮鳴槍,及該警察所長到場,汽車領隊者即質:“找我麻煩是何用意?”當答:“無找麻煩,意讓你前進且可保護你等。”因即有警士一批參入領隊車內行進。
3.該車甫開,即有一車鳴槍一響,其他車輛亦繼續鳴開,警察隨之遠擊,情勢混亂,致擊斃警士一名、傷數名,司機斃一名,計當場捕獲四十一名,余約一百六十名乘間逃走。

審判經過

1.被捕台人四十一名,在東京首都警察廳以攜帶危險武器、擾亂秩序、鳴槍,構成“不合法占據地方及侵害行為”等犯罪審訊。
2.開庭偵訊時有數親睹衝突情形者出庭作證(內有澀谷車站警察局督察之助手)證明被控者參加暴動。
3.法庭系由美第八軍軍長指派美嘉禾爾上校、易柏遜中校及中國官員徐亨利(譯音)等三人組成。
4.起訴者為盟軍統帥部法律科科長加板特氏及推事員易洛德哈根、施柯特等三人。
5.刻仍被押候續開審,倘易洛德等能於法庭舉出被告者之罪狀證件屬實,則該台人等可能被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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