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司法局

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潼南縣司法局
  • 地點:潼南縣
  • 類別:組織機構
  • 所在國家:中國
基本情況,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起草全縣法制建設和開展依法治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和協調監督各街鎮、各行業、各部門的依法治理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考試考核工作。
管理、監督、檢查全縣各級各類法制培訓教育工作。
管理、監督、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及法律顧問工作,管理指導全縣法律服務機構、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各項業務活動。
管理、監督、指導全縣的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管理、指導街鎮司法助理員、街鎮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工作協調。
管理和指導全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管理、指導並組織實施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管理和指導“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負責全縣法律服務執業機構及人員的登記、審查工作;查處或協助查處法律服務執業機構和執業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
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負責全縣司法統一考試的相關工作。
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物資裝備、固定資產投資。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
承辦縣委、 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信息調研、宣傳報導、文秘,信訪、安全、衛生、統計工作;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負責財務、裝備、服裝、車輛等工作;督辦領導或上級交辦的事項;負責退休幹部的聯繫、管理和服務工作。
法規監督科:負責全局法制建設,指導、監督、檢查司法行政各部門執法情況;負責對本縣司法行政系統規範性檔案進行綜合性審核;開展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國家賠償等法律事務.
宣教科: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治理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和依法治縣的對外宣傳、交流工作;承擔縣委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律師公證司法鑑定科:負責指導監督本縣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律師機構、律師執業證年檢註冊的初審登記;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鑑定所和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違法違紀執業行為的調查處理;承擔本縣國家司法考試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法律顧問工作。
法律援助科: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負責對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組織法律援助業務培訓;負責“12348”法律服務專線管理工作。
基層科:管理和指導司法助理員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規範化建設工作;管理和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紀執業行為的調查處理。
社區矯正科:指導管理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工作;指導管理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政工科:協助局黨組抓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局黨組決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司法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教育管理工作計畫、報告、檔案的起草及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局黨組會的會務、記錄整理工作;協助局黨組領導和指導工、青、團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聘任的相關工作;負責業務技能培訓組織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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