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分工,二、機構主要職責,三、內設機構職責,
一、領導分工
柳昇宏:黨工委書記。主持街道黨工委全面工作,主管黨建、武裝工作。(負責聯繫窯埠村)
胡軍:辦事處主任。主持辦事處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統計和財務工作。(負責聯繫工學院社區)
李淑娟:辦事處副主任。主持紀工委工作,分管計生、征地拆遷、“三農”、 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績效考核、民政、殘聯、雙擁、勞動保障、勞動監察等工作。負責聯繫區政協。(負責聯繫西雅社區、文昌社區)
任喻萍:辦事處副主任。分管黨建、社區建設、宣傳、政務服務、統計、稅收、精神文明、教育、文體、關工委、婦聯、老齡、檔案、地誌、民族、物價、科技、黨政辦公室等工作。負責聯繫區人大。(負責聯繫桂中社區、金泰苑社區)
韋毅:辦事處副主任。分管綜治、維穩、應急、信訪、 城管、住建、國土、衛生、城鄉清潔、安全、消防、創城、司法等工作。(負責聯繫潭東社區、王座社區)
二、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三)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小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四)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區下達的各項計畫生育指標任務。
(七)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民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
(十)負責本轄區的綜合執法工作,維護轄區的良好秩序。
(十一)負責研究轄區經濟發展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居民遷移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職責
1、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建立完善政務大廳管理辦法和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進駐大廳的視窗之間的工作協調、管理和監督,受理相關政策及有關證明、申請表格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負責對進駐大廳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2、計生辦:負責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社區(村)及轄區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服務,落實目標責任書,完成各項計畫生育工作目標;負責計畫生育指標審批、報批和獨生子女的發證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負責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工作。
3、司法所: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4、綜治辦:負責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配合、支持公安派出所搞好社會治安,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邪教組織,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組織開展平安創建工作;負責加強對青少年預防違法犯罪的教育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負責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及重點人的教育,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及違法犯罪行為。
5、勞保所:負責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 轄區內失業、就業人員的登記和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轄區內勞動保障調查、統計匯總和報表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求職人員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組織和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各類就業前培訓和創業培訓班;負責開展轄區內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