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仇殺案

潛逃仇殺案,發生於公元188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逃仇殺案
  • 發生時間:1884年
  • 涉及人物:樓尚勤
  • 處理人:浙江巡撫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樓尚勤於擬絞發回,中途逃脫。因樓永逭殺其兄樓炳升,擬流後,赦免釋回,起意將樓永逭並其子樓正法、妻樓王氏先後殺死。案發後,浙江巡撫查明已死樓永逭系樓尚勤小功堂叔,而清律內還無謀殺小功堂叔夫妻父子一家三命作何治罪專條,於是,浙江巡撫按照殺一家非死三人律,判樓尚勤凌遲處死,並傳首犯事地方懸桿梟示,以昭炯戒;犯妻樓馬氏、犯子樓惕福均應照例緣坐,樓馬氏因產未解,由縣另行訊。擬詳咨並查明該犯財產,斷付死者親子樓常挺承管。此案後來成為清朝辦理此類案件的典型判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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