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結婚登記由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受理。
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
設定依據
《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定》。
申請條件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證件。
辦理材料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辦理地點
各市、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及委託鄉鎮。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具體請聯繫當地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