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江市衛生局
- 地址:潛江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法律多葛囑、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法規和技術規範;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制定全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及政策實施;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及地方病的防治規劃和防治措施,組織開展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制定全市監督監測名錄。
四、負責全市醫療行政管理,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淋戶的改革;實施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關於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五、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輸血工作;管理市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六、依法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市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七、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定全市中醫事業發規劃,管理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八、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全市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公共飲水及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全市食品、化妝品等與健康相關產品的廣告審批管理工作。
九、研究擬定全市重點醫學科技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制定全市醫學繼續教育的規劃、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市級醫藥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做好衛生技術職稱晉升考試和評審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市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參與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衛生援外工作和國際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碑嚷燥兵部門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醫療救護工作,組織高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會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衛生局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擬訂局機籃婆櫃關各項工作制度;協調管理局機關電子政務,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期刊管理、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安排和組織本局年度工作會議和其他綜合性會議;負責秘書事務、機要、政務信息和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等工作,綜合協調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二)人事科技科(掛老幹部科牌子)
負責局系統黨群、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匙跨疊指導全市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乘腳騙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勞動工資、崗位培訓等工作;起草局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和評審工作;歸口管理全市醫療衛生社團組織。研究擬訂全市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確定衛生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制定重大疾病研究項目計畫;組織協調市重點醫藥科研攻關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全市醫學信息的管理;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全市繼續醫學教育、鄉村醫生培訓和成人醫學教育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潛江衛校中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凶巴歸己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對外合作交流;負責組織和管理醫務人員對外技術、勞務輸出與合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老幹部管理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市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並負責市級衛生經費的管理工作,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監督實施衛生裝備的配置與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財務審計工作。
(四)衛生法制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衛生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管理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衛生行業法律事務及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地方衛生政策、衛生法制、衛生標準工作;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三)計畫財務科
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市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並負責市級衛生經費的管理工作,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監督實施衛生裝備的配置與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系統內財務審計工作。
(四)衛生法制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衛生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管理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衛生行業法律事務及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地方衛生政策、衛生法制、衛生標準工作;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