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鋒(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潘鋒(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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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鋒,男,漢族,1976年10月出生,廣西鐘山縣人,200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9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助理會計師。曾任廣西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22年9月14日,合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鋒涉嫌受賄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鋒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鐘山
  • 出生日期:1976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一審開庭,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1995.09-1999.09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專業學生
1999.09-2001.03廣西柳州地區財政局文教行政科科員
2001.03-2005.12 廣西柳州地區財政局預算科科員、來賓市財政局預算科科員
2005.12-2010.03 廣西來賓市財政局國庫科副科長
2010.03-2013.03 廣西來賓市財政局國庫科科長(兼任來賓市國庫支付中心第一副主任、掛任來賓市旅遊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和來賓市農業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監事)
2013.03-2014.06 廣西來賓市財政局國庫科科長(掛任象州縣縣長助理)
2014.06-2015.10廣西來賓市興賓區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5.10-2017.11 廣西來賓市興賓區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11-2018.06 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06- 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曾任廣西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3月18日,據來賓市紀委監委訊息:潘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來賓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據“廣西法治日報”微信公眾號訊息,經來賓市委批准,來賓市紀委監委對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鋒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組織原則缺失,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收受巨額財物。
潘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來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潘鋒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逮捕

2022年6月,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鋒(副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來賓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來賓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合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合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潘鋒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開庭

2022年9月14日上午,合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鋒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潘鋒利用擔任來賓市興賓區財政局局長、興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的職務便利,為嚴某、陳某某、賀某某等14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譚某某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員送給的財物總計839.5萬元。此外,承諾收受陳某某送給的好處費75.5萬元未能實際收受。
2022年2月,潘鋒主動到監察機關投案。潘鋒到案後,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並退出部分贓款,認罪態度較好。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潘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庭審過程有條不紊、高效規範。
被告人潘鋒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2年9月27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來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鋒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潘鋒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八十萬元;對潘鋒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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