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福昌

1990年7月就職於湖北省荊門市司法局

1994年1月3日在荊門市第二律師事務所做律師

1997年1月3日在荊門市第三律師事務所做律師

1998年7月18日與人創辦湖北新天律師事務所

2003年7月6日在廣東中亞律師事務所做律師

2005年4月9日在廣東旗峰律師事務所做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福昌
  • 國籍:中國
  • 職業律師
  • 性別:男
社會職務,成功案例,刑事,民事,行政,創造作品,論文,時評,案件評論,代表作,理論探討,法律實務系統,

社會職務

中國 企業經營風險防範系統創始人
中國法律商業風險防範講師
企業經營風險防範顧問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湖北法學會會員
廣東法學會會員
荊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中國移動湖北分公司法律專家組成員
東莞市圖書館市民論壇特約嘉賓,中國商業秘密保護專家
《新快報》特約時評員
《法律快車》特約專家顧問
《法邦網》特約時評專家
入選《論文資訊》法律專家庫契約法專家
萬恆通商學院講師
北斗企業顧問機構講師

成功案例

刑事

1、宋某被控受賄罪一案做主要辯護人,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釋放(涉案地點:湖北荊門)。
2、周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的辯護人,通過開庭發問,檢察院的證人被證明當庭說謊,法院認定以情節輕微無罪釋放(涉案地點:湖北恩施)。
3、周某涉嫌賭博罪一案的辯護人,通過對證人陳述主要事實列表證明案件不屬於賭博,檢察院以案件事實、證據有變化為由撤訴,當事人無罪釋放(涉案地點:廣東東莞)。

民事

1、武漢某公司訴被告荊門某公司購買鋼材契約違約,要求巨額違約金,被告反訴原告違約。作為被告(反訴人)代理人通過證據證明原告違約,原告不得不接受被告的調解方案(涉案地點:湖北武漢)。
2、廣州某公司訴被告東莞某廠(系三來一補)、外方投資公司契約糾紛案,作為被告代理人通過邏輯證明原告證據系變造的事實,法院開庭後準許原告撤訴(涉案地點:廣東東莞)。
3、曾某與蔡某原系夫妻關係,雙方協定離婚後,曾謀訴蔡某返還財產一案,代理蔡某出庭,原告當庭撤訴(涉案地點:東莞)。
4、林某(台灣人)將自己的錢存入柳某(台灣人)存摺賬戶被柳某用借記卡取走。接受林某諮詢後指導林某取證,後代理林某以財產損害為由起訴柳某,柳某以林某屬於歸還借款抗辯,並認為官司必勝。一審、二審法院均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存款數額並支二付訴請的利息(涉案地點:東莞)。
5、東莞某軟體公司訴秦某、廣州某關務公司侵犯商業秘密一案,作為原告代理,通過取證固定侵權事實,兩公司高層和解後雙方調解,秦某回河南老家不再涉足關務結案(涉案地點:東莞)。
6、鐘某訴東莞某公司、東莞某貨運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作為被告代理,舉證證明雙方系承包法律關係,法院採納該意見,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涉案地點:東莞)

行政

東莞某木製品廠不服東莞市技術監督局行政處罰 一案,法院判決東莞市技術監督局作出的行政決定缺乏違法事實依據,撤銷該處罰決定(涉案地點:東莞)

創造作品

論文

《特權的羈押與羈押的特權》(湖北刑事訴訟法年會會議)、《股東配偶對股東轉讓股權是否可以主張無效》(東莞市公司法研討會)、《認真對待契約 防範經營風險》(論文資訊)、《契約法解釋二的得與失》(契約法評論)、《情勢變更原則與適用的理解》(契約法評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的建設》(旗峰資訊)、《醫療糾紛預防的核心在醫院》(旗峰資訊)、《侵權責任法對醫療糾紛的影響》(東莞市醫療機構適用侵權法論壇)、《如何理解交易習慣》(契約法評論)、《如何證明交易習慣》(契約法評論)、《如何簽訂契約》(企業經營風險防範會議)、、《企業品牌戰略與智慧財產權管理探微》(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年會)等等,內容被多家法律專業門戶、論文、資源報刊和網站轉載或獨家報導

時評

《法院的核心價值觀究竟是什麼》(法治中國)、《人的核心價值觀是什麼》(法律快車)、《感言虛假文物鑑定》(中顧網)、《庭審現場應該檢討》(法邦網)、《對醉駕量刑的思考》(法治中國)、《侵權責任法的意義》(入口網站)、《口說不為憑》、《買賣不破租賃及其困惑》、《ipad商標爭奪戰彰顯品牌布局的重要性》(法邦新聞)、《處理有死亡者案件的原則與程式思考》、《公正執法——民意的呼喚》、《法治日隨想》、《理性與混亂不一樣》等等,內容被多家法律專業門戶、論文、資源報刊和網站轉載或獨家報導

案件評論

《肖傳國不應為錯誤的司法行為買單》(法治中國)、《朝陽醫院的善舉是脫了褲子放屁》(醫療與法律)、《周作龍不構成詐欺罪》、《李莊,你太讓人失望》、《肖傳國“現象”是被逼出來的》、《這不是搶劫》、《法院不應該讓賭債合法》、《生命有價不?》、《商業秘密哪能憑空製造?》(智慧財產權網)等等,內容被多家法律專業門戶、論文、資源報刊和網站轉載或獨家報導

代表作

理論探討

《經營風險的本質理論研究——構成系統》、《什麼是懂行》、《什麼是守約》、《行為成本論——目錄》、《法律關係的規劃與設計》、《辦理商業秘密案件的思考》 (旗峰論壇)

法律實務系統

《商業秘密保護系統》(東莞論壇)、《商務契約風險控制流程操作指引》(萬恆通商學院)、《契約質量問題控制系統》、《醫療糾紛預防系統》(被顧問公司套用並產生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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