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華(陝西省鹹陽市石橋鎮引安村黨支部書記)

石橋鎮引安村黨支部書記潘曉華、村委會主任沈海雁、會計石榮違規向民眾收費等問題。引安村在實施“三告別”建房項目期間,黨支部書記潘曉華安排村委會主任沈海雁、會計石榮違規向17戶建房戶收取申報工作經費8200元,用於村務支出;2015年土地確權過程中,潘曉華違規將承包的村集體土地確權到個人及部分村民名下;潘曉華在任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村務公開不到位。2018年6月12日,潘曉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沈海雁、石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