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生(寧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潘明生(寧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潘明生,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山西晉中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參加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明生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晉中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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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石嘴山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石嘴山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石嘴山市市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面工作;聯繫武警銀川市支隊。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對寧夏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6年11月將督察發現的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區,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自治區主要領導同志要求切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及時開展“回頭看”,對破壞生態環境並造成損害的嚴肅處理,切實保護自治區良好生態環境這張靚麗名片。2017年4月,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剛一到任,即聽取有關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調查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要求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依法依規認真做好追責工作。自治區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成立調查組,迅速開展調查問責工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自治區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給予自治區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潘明生(副廳級,時任石嘴山市政府副市長)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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