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鳳(中國清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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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鳳,中國清朝官員,同治五年(1866)任同安縣知事。

基本介紹

  • 本名:潘文鳳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清人
  • 官爵:六品
潘文鳳,中國清朝官員,同治五年(1866)任同安縣知事。守潔已,愛民。邑值小刀會匪之亂,衙門被毀,文鳳抵任,重加整理,粲然一新。 於1892年奉旨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的澎湖地方政府主官。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的該職位,駐守於澎湖地方,主管政經軍事,官職品等為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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