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師道(1566.12-1636.6.19),號太乙,明代湖廣興國州辛亭里(今陽新縣黃顙口鎮)鳳凰山人。1597年,湖廣鄉試舉人。1613年,明萬曆癸丑科第三甲進士。初任職監利,後任太理寺評事、吏部福建清吏司員外郎。1623年(天啟三年),任福州府知府。1924年,因澎湖平夷獲功,升任河南副使。1625年,任邵武府知府。1626年(天啟六年)由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調任浙江參政。1628年(崇禎元年十一月戊午),升任四川按察使。1630年(崇禎三年),由四川按察使告病致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師道
- 別名:潘太乙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陽新縣黃顙口鎮
- 出生日期:1566.12
- 逝世日期:1636.6.19
- 主要成就:1924年,澎湖平夷獲功。
- 代表作品:詩歌:《鳳棲洞》、《太浩寺》。
人物介紹,相關傳說,
人物介紹
潘師道(1566.12-1636.6.19),字茂中,號太乙,明代湖廣興國州辛亭里(今陽新縣黃顙口鎮)鳳凰村人。1585年,年僅19歲,入州庠學。次年補郡博士弟子。此後,秋闈春院,捷音連臻。1591年(萬曆辛卯年)考取一等第三名廩生。1597年,湖廣鄉試舉人。1613年(萬曆四十一年)中癸丑科第三甲進士。初任職湖廣荊州府監利縣,後任太理寺評事、吏部福建清吏司員外郎。1623年(天啟三年),任福州府知府。1624年,因澎湖平夷獲功,升任河南副使。1625年,任邵武府知府。1626年(天啟六年十一月)由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調任浙江參政。1628年(崇禎元年十一月戊午),由浙江參政升任為四川按察使。1630年(崇禎三年),由四川按察使告病。致仕後,在興國州城北十里許的長壠下盧,購置田產,築室而居,寄情山水,絕跡仕途。
相關傳說
據說,潘師道任職期間,回鄉建了一棟氣勢宏大的祠堂。祠堂的大門是方形的,不管是誰,文官路過,必須下轎;武官路過,必須下馬。那時,潘家門庭若市,熱鬧非凡。如今,潘家後人對祠堂進行了改造。雖則如此,但當年祠堂非凡的氣勢還依稀可見。祠堂里巨大的圓木仍保留其中。門外的上馬石、系馬墩至今保存完好。
在村中,流傳著很多有關潘師道的故事,其中“火燒巡撫腳”的故事,流傳最廣。據說當年,潘師道在2歲的時候,其母親去水塘邊洗衣服,突然,聽到一隻盤旋在頭頂的喜鵲叫了三聲,乍聽去,這叫聲很像 “火燒巡撫腳”。母親覺得很奇怪,喜鵲怎么開口說話了?驚慌之中丟下手中的衣服,跑步回家,一看,家中原來起火了,一股濃煙正從兒子的房間滾滾而出,還伴隨著兒子的啼哭聲。母親見狀,不顧自家性命,正準備往火海里闖。突然,一聲響雷,電光一閃,火災自行熄滅了。母親這才衝進屋內,抱起兒子看看,還好,一場大火只是輕輕地燒傷了兒子腳部。後來兒子長大了,果然做了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