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增武,男,1956年1月生,山西省交城縣人,1975年3月參加工作,198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
曾任山西省煤炭地質局黨委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增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省交城縣
- 出生日期:1956年1月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違紀處分,
人物履歷
1975年至1987年,在山西煤田地質勘探l 48隊工作。
先後在該隊201鑽機任鑽工、正副班長、正副機長、工區副主任、主任等職;
1987年9月至l989年7月在山西煤炭管理幹部學院“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1989年7月至1990年11月在山西煤田地質勘探l 48隊開發公司工作,任經理;
1990年11月至l996年3月在山西煤田水文地質229隊工作。先後任該隊的隊長助理、副隊長(黨委委員)、隊長(黨委委員);
1996年3月,山西省煤炭地質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多種經營工作。
2011年8月,任山西省煤炭地質局黨委書記。
2015年12月,退休。
任免信息
經山西省人民政府2011年8月19日第93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潘增武的省煤炭地質局副局長職務。
違紀處分
2016年6月17日,中紀委發布訊息:山西省煤炭地質局黨委原書記潘增武因對下屬單位負責人違法問題未按規定落實黨紀政紀處分被問責。2011年11月,省煤炭地質局下屬115院原黨委書記閆全福、院長王剛、副院長謝平安3人因單位行賄犯罪被一審判處刑罰後,省煤炭地質局僅對上述人員進行了崗位調整,未按規定及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特別是2014年1月終審判決下達後,局紀委書記李興武提出應按規定給予上述3人黨紀政紀處分,潘增武以3人已提起申訴為由仍不按照規定安排辦理,2015年9月在省委巡視組督促下才給予閆全福等3人黨紀政紀處分。此外,潘增武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2016年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潘增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降低退休待遇(2015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