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燈(潁上花鼓燈)

花鼓燈

潁上花鼓燈一般指本詞條

花鼓燈,安徽省蚌埠市、鳳台縣、潁上縣傳統舞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花鼓燈是漢民族中集舞蹈、燈歌和鑼鼓音樂、情節性的雙(三)人舞和情緒性集體舞完美結合於一體的民間舞種。據史料證明,花鼓燈最早源於夏代,最遲源於宋代。經過元、明、清、民國時期的發展,至20世紀三四十年代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陽等為中心,輻射淮河中遊河南、安徽、山東、江蘇四省二十多個縣、市的播布區。

2006年5月20日,花鼓燈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Ⅲ-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花鼓燈
  • 批准時間:2006年5月20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編號:Ⅲ-6
  • 遺產類別:國家級
  • 申報地區:安徽省蚌埠市、鳳台縣和潁上縣
歷史淵源,舞蹈特色,角色分工,舞蹈組成,表演流程,主要分支,傳承保護,傳承價值,傳承現狀,傳承人物,保護措施,社會影響,重要展出,榮譽表彰,

歷史淵源

相傳,花鼓燈起源於夏代,在塗山腳下,大禹會諸侯的地方,大禹娶了塗山氏的女兒——女嬌為妻,新婚不久,大禹便出征為天下人治水。大禹治水十三年,三次路過家門而不入,女嬌十分想念大禹,每天抱著兒子啟站在山坡上向著遠方眺望,祝願丈夫治水成功,早日歸來。由於她望夫心切,精誠所至,化成了一塊巨石,後人稱為“望夫石”、“啟母石”。為了紀念他們,人們蓋起了禹王廟,每年農曆三月二十八日趕廟會,打起鑼鼓,跳起舞蹈,從此就有了花鼓燈。
花鼓燈花鼓燈
至宋朝花鼓燈已發展成為比較系統的藝術形式,在民間舞蹈藝術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每年舉行的藝術燈會,花鼓燈都是做為壓軸戲,因此被稱為“綴大燈”而聞名於世。
清朝初期,統治者對文化相對重視,花鼓燈藝術得到了迅速的繁榮,劇作家孔尚任在觀看花鼓燈表演後,寫下《舞者詞》一闕:“一雙紅袖舞紛紛,軟似花鼓亂似雲,自是擎身無妙手,肩頭掌上有何分。”描繪了花鼓燈優美的舞姿和精妙輕捷的技巧。鴉片戰爭後的近代中國社會風雨交加、動盪不定,花鼓燈藝術受到影響。
辛亥革命後,淮河流域連年混戰,花鼓燈藝術步入谷底。
新中國成立後的50來,花鼓燈藝術迎來了高峰期,花鼓燈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就。

舞蹈特色

角色分工

花鼓燈的角色繁多,分工也較為細緻。男角統稱“鼓架子”,女角統稱“蘭花”。根據分工的不同,“鼓架子”又可分為“大鼓架子”、“小鼓架子”、“醜鼓”和“傘把子”。“大鼓架子”主要表演“上盤鼓”中的疊羅漢,俗稱“底座”;“小鼓架子”主要表演“大花場”和“小花場”;“醜鼓”類似於戲曲中的丑角,演出時身青花鼓,善於即興演唱,表演滑稽詼諧;“傘把子”又稱“領傘的”,負責全場演出的指揮和調度,其中,“文傘把子”主要負責領唱和對唱,“武傘把子”以舞蹈為主,調整隊形,掌控節奏。“蘭花”以摺扇和方巾為主要道具,表演時左手拿方巾,右手執扇,通過步法及姿態的變換表達不同的思想感情。
花鼓燈花鼓燈

舞蹈組成

花鼓燈主要由舞蹈、燈歌、鑼鼓演奏和後場小戲組成,而舞蹈又是花鼓燈的主要組成部分。花鼓燈的舞蹈包括“大花場”、“小花場”和“盤鼓”三部分。“大花場”是大型的集體情緒舞;“小花場”是花鼓燈舞蹈的核心部分,多為兩人或三人即興表演的具有簡單情節的抒情舞;“盤鼓”沒有固定的表演形式,是舞蹈、武術與技巧表演的結合,同時又具有造型藝術的特徵。

表演流程

在長期的表演過程中,花鼓燈形成了自己的演出套路:開場鑼敲響過後,“文傘把子”或“醜鼓”首先出場,接下來是“武傘把子”上場,然後依次進行“大花場”和“小花場”表演,最後是“盤鼓”或後場小戲表演。雖然有大體的表演程式,但由於表演是即興的,所以也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某一部分可以重複多次,直到觀眾滿足、演員盡興為止。也正因為如此,花鼓燈的演出常常是通宵達旦,從晚上持續到天明。

主要分支

花鼓燈花鼓燈
鳳台
鳳台花鼓燈的產生是中國民間歌舞藝術史上重要的一頁,是淮河文化在舞蹈方面的集中體現。鳳台花鼓燈有四百多種語彙、五十多種基本步伐,講究男女角色配合,著意感情描繪,動作細膩,扇花變化多樣。花鼓燈舞蹈動作內涵豐富,其中典型動作“三掉彎”(三道彎)強調腰部的扭動,是東方舞蹈的重要特徵“S”型在花鼓燈中的充分體現。
潁上
潁上花鼓燈是由勞動人民創造且世代相傳的藝術形式,產生於淮河流域廣大農村,主要流行於淮河沿岸的潁上等二十多個縣、市地區。潁上花鼓燈的主要內容是表達人民期盼政通人和、國泰民安、風調雨順、人壽年豐的良好願望,展現淮河兒女的禮義風情、勤勞勇敢,表現青年男女純真、樸實的愛情,體現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執著與嚮往。
蚌埠
蚌埠花鼓燈包含四百多個語彙、五十多種基本步伐,舞蹈動作超常度高,時間差大,瞬間舞姿複雜多變,這些構成了花鼓燈豐富系統的舞蹈語言體系,使花鼓燈成為用肢體語言表達複雜情節的優秀民間舞蹈形式之一。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花鼓燈是安徽省優秀的民間藝術,是安徽民間舞蹈中流傳最廣、參與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知名度最高、最豐富多彩的歌舞藝術,也是漢族舞蹈的典型代表之一。以前的花鼓燈表演多是廣場表演,且在夜晚花燈的照耀下進行,這也是花鼓燈名稱的由來。後來才發展到舞台表演,使其更具觀賞性。花鼓燈的表演者一般是勞動民眾,隨聚隨散,演出後又回家種田勞動。正是因為這種深厚的民眾基礎,才使得花鼓燈得以長足的發展,成了淮河兩岸人民特別喜愛的一種娛樂形式。
潁上民間藝術節花絮—花鼓燈的傘把子潁上民間藝術節花絮—花鼓燈的傘把子

傳承現狀

由於多種原因,原生形態的蚌埠花鼓燈已瀕臨消亡。具有影響力的民間藝人年事已高,民間傳承的機制有待重新建立,因此急需有效保護。

傳承人物

馮國佩,男,漢族,1914年8月15日出生,安徽蚌埠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花鼓燈(蚌埠花鼓燈)代表性傳承人,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花鼓燈花鼓燈
鄭九如,男,漢族,1920年生,安徽懷遠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花鼓燈(蚌埠花鼓燈)代表性傳承人,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陳敬芝,男,漢族,1919年生,安徽鳳台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花鼓燈(鳳台花鼓燈)代表性傳承人,安徽省鳳台縣申報。
王傳先,男,漢族,1922年生,安徽潁上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花鼓燈(潁上花鼓燈)代表性傳承人,安徽省潁上縣申報。
楊再先,男,1922年生,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花鼓燈(潁上花鼓燈)代表性傳承人,安徽省蚌埠市申報。

保護措施

2004年,花鼓燈被列為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試點項目。
2005年,花鼓燈被列為省“861”計畫和蚌埠市“3461”計畫。
2006年,花鼓燈被列為國家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2011年,花鼓燈入選國家文化創新工程。
2018年6月21日,“安徽花鼓燈創作與研究室”在合肥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星海樓音樂廳舉行揭牌儀式。
在組織機制上,健全行政領導機制。蚌埠市成立市花鼓燈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花鼓燈保護工作中的重大行政問題。在政策法制建設上,蚌埠市人大頒布了《蚌埠市保護和發展花鼓燈藝術的規定》,市文化部門制定了《蚌埠市花鼓燈原生態保護村管理辦法》、《花鼓燈傳承人認定辦法》、《花鼓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在資金投入上,國家和省每年對花鼓燈保護項目有一定的經費投入,市政府每年撥款100萬元,用於花鼓燈保護的基礎工作。

社會影響

重要展出

2018年9月10日,在山東濟南商河舉辦的“第五屆國家級非遺項目秧歌匯演”中,花鼓燈在其中得到展示。
2018年11月25日,由蚌埠市文化館、市非遺保護中心主辦,龍子湖區文化館、蚌山區文化館承辦的主題為“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中華武術文化”心意六合拳千人武術大展演在蚌埠市職教中心舉行,花鼓燈在其中得到展示。

榮譽表彰

2013年10月11日至26日,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在山東舉辦,鳳台縣的花鼓燈舞蹈《千里長淮一條線》在其中獲得群星大獎。
2016年6月,在第七屆國際舞蹈大賽中,潁上花鼓燈藝術團在其中獲得第七屆國際舞蹈大賽唯一金獎與指導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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