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上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潁上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根據《潁上縣機構改革方案》,縣城鄉管理行政執法局更名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縣城鄉管理行政執法局所屬的事業單位轉隸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正式成立,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2日,潁上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二)負責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城市市容標準;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戶外廣告公共載體使用權的出讓工作;負責城市亮化、美化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
(三)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處置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城區公廁、垃圾中轉站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監督工作;參與城市各類建設項目配套環衛設施的設計方案審查和工程驗收工作;負責環境衛生城鄉一體化推進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徵收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道路橋樑、排水設施、道路照明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設施的設計方案審查和工程驗收工作;負責城市排水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設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和城市排水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內河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防汛排澇工作;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用徵收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養和提升工作;參與城市各類建設項目配套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綠化工程驗收;負責城市綠化管理審批工作;負責落實綠線管制制度和綠色圖章制度
(六)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七)負責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環境保護管理、市場監管、交通管理、水務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措施
(八)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負責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下移執法重心,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吳軍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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