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海洋與漁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海洋與漁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浦縣海洋與漁業局
  • 地點:漳浦縣
  • 性質:海洋與漁業局
  • 類別: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領導班子,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二)組織擬定全縣海洋與漁業發展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域開發和淺海灘涂增養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利用開發活動。
(三)監督管理國家授權的海域使用。組織並監督海域使用證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的實施,維護海域使用秩序;依法承辦海域勘界相關事項。
(四)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和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工作。組織轄區內近岸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評價和科學研究;負責全縣防止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參與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漁港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依法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故。監督管理轄區內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五)主管全縣海洋監察工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轄區內的海洋巡航監視和監督管理,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海域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六)主管漁業監督工作。統一領導全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漁船檢驗和漁業無線電管理的業務,組織並監督漁業法律制度的實施。負責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參與水產品質量、漁用飼料、漁藥的監督檢查。
(七)組織擬定漁港、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水產品市場與信息網路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八)組織海洋與漁業基礎性、綜合性調查研究,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協調水產養殖、海洋捕撈、遠洋漁業開發,水產品加工與流通等漁業開發活動,管理海洋災害預報、產業發展綜合信息等公益服務系統,指導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工作。
(九)負責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研究擬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並管理行業的科技攻關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行業人才培養教育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涉外法律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有關對外(台)海洋、漁業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監督執行有關的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和雙邊、多邊協定,依法處理海洋與漁業方面的涉外事件。
(十一)負責海洋與漁業管理的基本建設、統計、財務、信息、資料和檔案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對全縣海洋與漁業社團組織的行業領導和業務指導。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二、負責機關的秘書、督辦、資料、信息、信訪、接待、文電、會務、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及後勤事務等工作。
三、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獎勵、計生等業務工作。管理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海洋與漁業行業的社團管理工作。
計畫與法規股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海洋與漁業基礎性、綜合性研究,組織研究擬定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海洋與漁業建設項目審核、申報工作和已建項目技術改造規劃,負責漁港的規劃和建設管理。
三、負責擬定海洋與漁業相關政策和法制建設規劃,監督指導海洋與漁業法律制度的實施。承擔有關海洋與漁業行政案件的複議與應訴工作。
四、負責管理和協調全縣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
漁業產業股工作職責
一、負責漁業產業開發管理工作。提出漁業的產業政策建議、技術進步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指導協調全縣水產增養殖、海洋捕撈、遠洋漁業等漁業開發生產活動。
二、負責漁業資源增殖工作。負責水產苗種引進、生產的監督管理和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管理漁業科技工作。
三、負責指導水產品加工開發、漁業機械和水產品市場流通工作。承辦水產品質量、漁用飼料、漁藥的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檢查督促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資源環境保護與海域管理股工作職責
一、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和保護漁業水域資源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
二、負責全縣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洋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參與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漁港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組織調查處理漁業污染事故。研究提出選劃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的建議,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管理國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資源以及海洋公益服務系統。
三、負責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域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監督管理海域使用,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證制度,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科技興海”戰略,負責海洋開發的綜合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利用開發活動。
四、負責組織監視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管理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參與審核海上人工構造物的設定。組織海洋基礎調查,管理國家海洋基礎數據。組織指導海域勘界和無居民島嶼開發管理。
中國漁政漳浦縣大隊主要職責
1. 監督檢查《漁業法》和各項漁業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
2. 負責維護我縣海洋、公海水域和淡水管轄水域的漁業權益;
3. 負責保護、增殖漁業資源,徵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4. 審批、發放、註銷漁業捕撈許可證及特許品種的生產、收購、運輸許可證;
5. 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漁業生產糾紛;
6. 保護漁業生態環境,負責珍稀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7. 協同環境保護部門調查處理污染等造成漁業資源損失的事件;
8. 對從事捕撈、養殖、購銷等各種漁業活動及其漁業證件、漁船、漁具、捕撈方法、漁獲物等進行檢查;
中國海監漳浦縣大隊主要職責
1. 組織協調我縣管轄海域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發布海洋監察公報和通報;
2. 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對我縣管轄海域實施巡航監視,依法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域管理秩序等違法行為;
3. 建設和管理轄區海洋監視網,管理海洋執法監察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漳浦漁港監督的主要職責
1、漁港管理;
2、漁港水域環境保護,調查處理漁港水域污染事故;
3、受理漁業船舶所有權、國籍、抵押權和光船租賃登記;
4、進出漁港船舶簽證;
5、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監督檢查;
6、受理漁業船員和職務船員的考試、發證;
7、海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對違章漁業船舶船員的行政處罰;
8、依法徵收漁港費用;
9、發布航行通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漳浦漁業船舶檢驗站主要職責
1、承擔小型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及設計圖紙審查工作;
2、執行轄區內漁業船舶修造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內檢驗工作的統計上報;
4、承擔上級船檢部門委託的其他相關工作。
水產技術推廣站主要職責
1. 參與我市縣漁業生產發展和技術推廣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2. 組織水產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選育試驗、示範和推廣;
3. 培訓下級技術人員和漁業生產者,為漁農民提供信息服務;
4. 承擔漁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5. 組織水產病害和疫情的測預報和綜合防治;
6. 對水生動植物跨流域(國內部分)的檢驗、檢疫進行指導及相關標準、規範的宣貫;
7. 對水產養殖行為和投入品(漁藥、飼料等)使用進行指導、跟蹤;
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班子

李六三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等工作。
洪俊傑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財務工作,協調海洋經濟、項目建設等工作,分管黨建、精神文明、漁業規劃、生產加工管理、漁港規劃建設、水產品質量安全、重點項目申報實施等工作。具體單位包括局黨總支、局機關黨支部、漁業管理股、水產技術推廣站、漁業經管站、局直屬企事業單位。
陳建榴副局長:分管海洋與漁業執法、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漁業保險、防災減災、協調安全體系建設、應急管理、綜治等工作。主要負責前亭鎮、佛曇鎮、赤湖鎮、舊鎮鎮、深土鎮、六鰲鎮、漳浦鹽場轄區內工作。具體單位包括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漁港監督站、預警中心、綜治辦、安辦、漁保協會。
陳志華副局長:分管海洋環境監測和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行風評議、信訪等工作。具體單位包括海洋環境監測站、水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監察室、信訪室。
藍志強副局長:協助陳建榴副局長抓好海洋與漁業執法、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等工作。主要負責霞美鎮、杜潯鎮、古雷鎮、沙西鎮轄區內工作。具體單位包括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古雷港區中隊、杏仔漁港監督站。
陳木樅副局長:分管海域使用管理、海洋資源環境保護等工作。具體單位包括縣海洋管理站、資源環境保護與海域管理股。
趙建忠主任科員:分管工會、科技合作交流、漁業系統行業學(協)會。
林建明主任科員:協助局長抓好辦公室工作。協調海域市場化配置、古雷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用海工作,分管審核審批、法規、駐服務中心視窗、信息、統計、宣傳報導、城區衛生責任區等工作。具體單位包括局辦公室、海域收儲中心、審核審批股、法規股、駐服務中心視窗。
蔡振陽副主任科員:分管計畫生育、漁船船員的漁業安全和漁民技術技能培訓考核、共青團、婦聯、新農村建設等工作。具體單位包括計生辦、共青團支部、青年志願者協會、婦女聯合會、培訓中心。
洪俊傑副局長與林建明主任科員工作互為AB角,陳建榴副局長與藍志強副局長工作互為AB角,陳木樅副局長與陳志華副局長工作互為AB角。

地理位置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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