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依據
科目一:80元,科目二:380元,科目三:100元;駕駛證工本費10元/本
申報條件
1、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機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機車、普通二輪機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5)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7)軀幹、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申報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3、在暫住地申請的,還應提交暫住證。
辦理流程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按照下列規定向交警部門提出申請:
1、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2、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