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薌城區審計局

漳州市薌城區審計局

漳州市薌城區審計局,是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州市薌城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大通北路57號B棟5-6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區有關的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方面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擬訂審計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實施專業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金峰開發區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我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規定的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的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組織,對中央或省屬駐薌城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薌城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
(十)在省審計廳統一部署下和市審計局的指導下,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稅金融審計股、經貿與投資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社會保障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

領導分工

張凱祥(區委審委辦主任,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區委審委辦工作,主持區審計局全面工作,主管區委審委辦秘書股、局辦公室和機關黨建、黨風廉政以及機關效能工作。
高菁(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行政事業審計股、社會保障審計股(含扶貧資金“1+X”督查)以及政策跟蹤審計,掛鈎新竹社區工作。
局長外出期間,主持審計局全面工作。
王健雄(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經貿與投資審計股、財稅金融審計股,掛鈎安山村工作。
楊婧(經審辦主任):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經審辦日常工作和經濟責任審計股(含三公經費、會議費“1+X”督查)、計算機審計和信息工作。
潘俊君(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基建投資審計中心和審計審理工作。
領導分工實行AB角制:高菁與楊婧、王健雄與潘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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