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漳州市無線電管理局為福建省信息化局(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受福建省信息化局(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漳州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管理局的業務、人事、財務和物資設備等,由福建省信息化局(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直接管理;管理局負責承辦漳州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的日常管理和無線電監測工作。管理局為行政正處級機構,內設綜合科、執法檢查科、頻率台站科和無線電監測分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 拼音:zhāng zhōu shì wú xiàn diàn guǎn lǐ j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頻率台站科,執法檢查科,監測分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協調處理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事宜;
(三)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批准無線電台站,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收取頻率占用費;
(四)負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干擾協調處理工作;
(五)承擔行政區域內無線電設備研製、生產、銷售的管理工作;
(六)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人事、財務、物資設備的管理工作;
(七)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決定和精神,匯報行政區內無線電管理主要工作;
(八)負責完成省信息化局(省無委辦)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局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培訓教育工作。
2、負責管理局工作報告、工作計畫總結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審核工作。
3、負責管理局檔案、文書檔案的管理和印鑑的保管使用。
4、承擔管理局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和固定資產維護管理。
5、負責擬制管理局各項經費使用計畫及承辦日常財務工作。
6、負責頻率占用費的收繳工作。
7、承擔管理局無線電管理宣傳信息工作。

頻率台站科

1、負責無線電頻率和台站管理,受理設台申請,指配頻率、呼號及辦理電台執照。
2、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
3、負責設台單位和個人無線電設備的年檢計費工作。
4、承擔無線電發射設備研製、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已設無線電台站的管理工作。
6、承擔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的管理工作。

執法檢查科

1、負責無線電執法檢查工作。
2、負責無線電台站干擾協調與投訴受理。
3、組織實施無線電監督檢查。
4、負責電磁輻射的諮詢、投訴和處理。
5、負責投訴電話968909的接聽和辦理。

監測分站

1、對無線電信號實施監測,包括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核定項目工作;
2、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3、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
4、開展環境電磁輻射測試工作;
5、完成省信息化局(省無委辦)和管理局賦予的其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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