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漳州市公安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充分履行職責,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州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
- 發布單位:漳州市公安局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今年(2014年)來,漳州市公安局緊緊圍繞公安工作及公眾期盼,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服務人民民眾、推動公安工作、促進依法行政、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落實警務公開、規範權力運行、促進執法規範和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一項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指導、協調,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常態化機制。將政府信息製作、獲取、公開等各個環節直接嵌入警務辦公系統、信息報送平台等辦公自動化系統,並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發布協調等多項制度,形成從檔案、信息審簽到依法公開的完整工作流程,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在3個工作日內公開,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二是健全輿情收集處置研判和回應機制。切實做好社會關切事項回應工作,健全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密切關注涉及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相關輿情動態,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年內,及時回應“恐怖分子已抵達漳州”、“君臨天下小區出現疆籍人員持槍劫持人質”等一批謠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監察機制。建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並實現與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對接,及時檢查、發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落實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符合省、市相關指標要求。四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指導、培訓局屬各單位相關業務人員,使其了解政府信息的公開範圍、公開主體、公開方式和公開程式,準確界定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公開政府信息。今年(2014年)來,召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業務培訓2場,參加市政府、省公安廳專題輔導講座2場,培訓相關業務人員532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大公開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結合警務公開工作,圍繞民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以點帶面,逐步拓寬公開範圍,加強信息解讀工作,滿足公眾對公安機關行政執法等信息的需求,以公開促進公正,努力使公平正義以公眾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一是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按照規範程式、提高效率、簡明清晰、方便辦事的原則,確立行政許可權30項、行政處罰權400項,並主動公開相應行政職權的依據、條件、程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錄以及辦理情況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嚴格按照要求,加大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以及政府招標採購信息公開力度,讓“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年內,共公開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看守所、拘留所財政預算、結算信息16條,公開市公安局及其所屬各單位招標信息6條、採購信息68條。
(三)加強平台建設,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加強政府入口網站、警務微博微信以及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作用,使權威、準確的警務信息在公共信息傳播體系中廣泛傳播。一是強化政府入口網站的主渠道作用。結合漳州市“網上公安局”集群網建設項目,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內容進行梳理整合,科學劃分欄目,最佳化展現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設定,做到專欄美觀大方、布局合理、脈絡清晰、方便查詢,真正發揮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截止11月30日,“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86712人次,累計公開政府信息364份,並與漳州市人民政府網、漳州新聞網合作舉辦網站線上訪談3期。二是充分利用警務微博微信公眾服務平台。充分利用警務微博、微信等微媒體,主動延伸工作時間,實現與服務對象的“零距離”互動,答疑解惑、提供幫助,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目前,漳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冬粉數達64311人,累計發布各類警務信息1050條,與騰訊、新浪合作舉辦微訪談5期。三是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主動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發布權威信息,宣傳公安工作。今年(2014年)來,共召開“雷霆治爆”專項行動、市區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9項便民利民舉措、打擊傳銷犯罪、打擊淘寶系列詐欺等新聞發布會6場、新聞通氣會2場。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主動公開意識不夠強。個別單位未能遵循“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導致政府信息公開不夠全面、準確、及時。
(二)解讀政府信息不夠全。部分單位在報送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規範性檔案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解讀信息。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及推進方式
(一)總體要求。繼續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增強全市公安民警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進一步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發展。
(二)目標任務。加強業務指導與督促檢查,實現從“被動公開”向“主動公開”、從“隨意公開”向“規範公開”轉變,依法、規範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推進方式。緊密結合工作考評機制,有效促進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