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檢察院

漳州市人民檢察院

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是漳州市境內的法律監督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州市人民檢察院
  • 辦公地址漳州九龍江畔
  • 機構屬性:司法機構
機構職責,機構領導 ,獲得榮譽,

機構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市檢察機關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對下級檢察院相關業務進行指導,部署檢察工作任務。
(三)依照法律規定對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對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
(五)負責應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刑事、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判決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的法律監督工作。
(六)負責應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七)對同級偵查機關報請、基層人民檢察院呈報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案件進行審核。
(八)依照法律規定開展調查核實,依法提出抗訴、糾正意見、檢察建議。
(九)負責應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開展對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十)受理向漳州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十一)對下級檢察院在行使檢察權中作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十二)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檢察機關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依法管理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配合省人民檢察院協助省級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獎勵表彰、基層檢察院建設、教育培訓、新聞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
(十四)配合省人民檢察院協助省級主管部門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協同漳州市委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外的其他領導人員。
(十五)領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檢務督察工作。
(十六)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財務裝備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七)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和涉台港澳的司法互助工作。
(十八)負責其他應當由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

機構領導

江莉:漳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沈延輝:漳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
黃水城:漳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陳中堅:漳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周躍武:漳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張亞明:漳州市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
蔡松俊: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專職檢委
陳 超: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專職檢委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漳州市人民檢察院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10月,被表彰為2016-2020年福建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12月14 日,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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