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農業農村局

漣源市農業農村局

漣源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根據《中共婁底市委辦公室、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漣源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婁辦〔2019〕11號)和《中共漣源市委辦公室、漣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漣源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漣辦〔2019〕33號),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婁底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漣源市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Lianyuan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調整,職責調整,職能轉變,職責分工,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機構調整

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接受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至市農業農村局。
2、將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至市農業農村局。
3、將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和農村宅基地管理職責劃入至市農業農村局。
4、將原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劃入至市農業農村局。
(二)劃出的職責:將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至婁底市生態環境局漣源分局。

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章草案,參與涉農的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信息。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參與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種子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種子發展規劃,負責市種子生產、經營、品種及種子質量等監督管理,保護種質資源及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核、簽發和管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包括《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行為;負責種子工程項目監督,負責種子質量檢測和仲裁。
(十五)配合“網際網路+監督”平台建設和管理,負責權屬內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
(十六)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管理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園藝示範場和市茶葉示範場,強化農業三場國土資源管理、利用和開發工作。
(十八)負責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股牌子):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創文創衛”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組織綜合性會議;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綜治、文印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和接待工作;督辦局務會、黨組會的重大決定事項;牽頭協調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協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加掛離退休人員管理股牌子):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幹部的選拔、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工作;負責單位績效考核綜合評估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業勞動模範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規股(加掛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的應訴、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牽頭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務公開等相關工作;負責養蜂證審核,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核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與改革股:貫徹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業設施用地審批備案登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發展規劃股:貫徹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計畫財務股: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鄉村產業發展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加掛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庭牌子):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外經股: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負責部門網站建設;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和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有關國際公約市內履約等相關工作;承擔協調管理與有關國際農業組織或機構的合作交流事務;承擔農業農村系統招商引資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科教種業股(加掛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市農民素質教育培訓中心牌子):承擔推動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加強農民素質教育;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與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指導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和安全利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牌子):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種植業管理股(加掛農藥管理股牌子):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安全、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市內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畜牧獸醫股:起草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種畜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畜牧業發展的良種補貼、貼息補助等資金給付及畜牧業相關信息發布,畜禽品種資源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漁業漁政管理股:起草我市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銷售漁獲物進行監督檢查、水產業相關信息發布、水產苗種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農業機械化管理股: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監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指導農機作業安全;負責農田作業用油補貼和救災油補貼金的分配與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農田建設與農業綜合開發管理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機構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事業機構

(一)漣源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加掛市農業場所事務中心牌子):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7名(其中原“其他事項”事業編制49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4名(由原市農業技術服務站編制劃轉)。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農業技術推廣、種子服務和管理市農業場所事務工作。內設綜合部、基層服務部、土肥部、植保部、種子服務部、湖南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漣源市分校,均為副股級。
撤銷漣源市種子管理中心和漣源市農業技術服務站,整體轉入漣源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二)漣源市農田建設事務中心:漣源市農田建設事務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全額預算。主要負責全市農田整治建設、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全市農田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服務、效益評價、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綜合信息、宣傳報導和統計工作;負責編報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資金統計報表,分析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監測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承擔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項目勘察、設計,承擔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並擬定、簽訂施工契約等具體事務性工作;負責對施工全過程的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參與組織項目驗收;負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統一上圖入庫,項目資料編制、匯總並上報;負責組織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區示範推廣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提高農業項目的科技含量協助財政部門管理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資金;辦理農業項目資金年度撥付款事項;配合審計部門開展項目資金審計工作。
(三)漣源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事務工作;承擔農產品安全檢驗檢測知識宣傳和技術培訓;接受其他委託檢驗和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方面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
(四)漣源市綠色食品事務中心:組建市綠色食品事務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5名(為原“其他事項”事業編制),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綠色食品事務工作。
(五)漣源市人工影響天氣事務中心:原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更名為市人工影響天氣事務中心,為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由漣源市氣象局代管。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事務工作。
漣源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漣源市茶葉示範場、漣源市園藝示範場暫維持現狀。

行政編制

漣源市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暫保留總農藝師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8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4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

漣源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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