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縣縣政府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縣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縣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部分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三)辦理上級黨政機關及部門發至縣政府的檔案、傳真電報;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上級檔案、指示、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縣人大、縣政協交辦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上級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務信息,向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設。
(九)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負責草擬全縣依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依法行政的實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公示制、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制、行政執法考核制的建立和實施的指導、督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組織編制和實施縣政府行政措施計畫,做好縣政府行政措施解釋工作,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和行政處罰等項目的設定進行審核,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承辦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按有關規定,負責全縣行政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的審查確認工作;核發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督查檢查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協調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對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的指導;負責縣政府法律事務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外事僑務工作,承辦縣政府領導的外事活動。
(十一)負責縣長公開電話的接聽辦理工作,承辦縣政府領導對民眾反映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市長公開電話轉辦信訪件的處理等事項,負責督促解決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三)做好辦公室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四)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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