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盛集團有限公司

漢盛集團有限公司

漢盛集團有限公司於1997年11月3日在香港成立,位於西營盤成基商業中心內,是私人投資公司。公司投資領域有紡織、織物、投資。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漢盛集團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香港
  • 成立時間:1997年11月3日
  • 公司性質:私營
註冊信息,相關事件,

註冊信息

公司編號∶ 0628765
公司名稱∶ SINO HARVEST HOLDINGS LIMITED
公司分類∶ 香港本地公司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3日
公司類別∶ 私人公司
公司現況∶ 仍在登記冊上

相關事件

打了四年的同達創業與香港漢盛集團有限公司關於江都亞海造船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侵權糾紛一案,2006年02月09日又宣布曝出案中案:由於丁迅等人在該案中涉嫌契約詐欺犯罪,已經被海南省公安廳立案偵查。這使得正在執行的同達創業償還原告3500萬元款案,被叫停。
根據同達創業2006年02月09日提供的信息,海南省公安廳是在2006年1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函,函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丁迅等人在漢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同達創業之間關於轉讓江都亞海造船有限公司45%股權中,涉嫌契約詐欺犯罪,已立案偵查,要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中止執行(2002)滬一中民五(商)初字第159號民事判決。 看來,在1999年11月就匆匆結束了自己在同達創業兩年董事長任職的丁迅,還是無法遁形。 1997年,作為深圳粵海當時的頭號人物,丁迅在深圳粵海重組新亞快餐(即同達創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該次重組中一項資產交易,引發了同達創業與香港漢盛的官司。
2002年12月1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香港漢盛集團有限公司訴同達創業關於江都亞海造船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侵權糾紛一案,原告要求同達創業償還人民幣3500餘萬元。在審理期間,同達創業對該案提起反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本訴和反訴合併審理。2004年4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同達創業敗訴。同達創業不服,遂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並於2005年6月9日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權利人漢盛集團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執行,但同達創業逾期並未履行。
可就在法院執行的過程中,丁迅等人在該案中涉嫌契約詐欺案發。於是,同達創業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2)滬一中民五(商)初字第159號民事判決中止執行。本裁定書送達後立即生效。
不過,同達創業說,公司此前已將該案訴訟標的3000萬元列入預計負債,並預提了利息等相關費用503萬多元。而且,公司也已在2005年10月28日發布了業績預警報告,稱公司2005年的淨利潤同比將下降50%以上。而2004年,同達創業因股權轉讓收益,取得淨利潤5477.5萬元,每股收益達1.02元。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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