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濱區經貿局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漢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安辦字[2010]59號),設立漢濱區經濟貿易局(加掛漢濱區中小企業促進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濱區經貿局
  • 外文名:Economic and Trade Bureau Hanbin District
  • 內設機構:8個
  • 隸屬:漢濱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職責
1、原區鄉鎮企業局(區中小企業促進局)、區非公經濟辦公室行政職能及行業管理職能整合劃入區經濟貿易局。
2、原區二輕工業局的行政職能整合劃入區經濟貿易局。
(三)強化職責
1、強化促進新型工業化、區域工業化發展的工作職責。
2、強化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商貿企業培植髮展的工作職責。
3、強化推進工業項目建設的工作職責。
4、強化工業經濟、集體經濟和商貿流通運行統計監測預警的工作職責。
5、強化牲畜定點屠宰和酒類流通、蠶繭、煤炭、成品油、再生資源等行業監督管理的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企業、城鎮集體經濟和商貿流通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工業、集體經濟和商貿流通發展規劃、計畫,提出產業布局、結構最佳化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實施工業行業、中小企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除能源外的行業落後產能淘汰和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規模工業、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集體經濟、限額商貿流通企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集體經濟、商貿流通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商貿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商貿流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照省、市、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中小企業、商貿流通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推進科研成果轉化,推動裝備製造業、軟體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中小企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區煤炭、繭絲、黃金、機械、化工、有色、冶金、輕工、紡織、建材、室內裝飾等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工業、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產業規劃的編制銜接,協調行業之間的關係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指導企業深化改革和實施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強化企業管理,提升經營水平,提高經濟效益;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輔導、審核和推薦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縣域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研究並提出扶持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全區非公經濟發展工作。
(十)負責工商企業、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各項扶持資金的申報審核、批准上報和使用監管工作;指導企業經濟技術協作,開展招商引資,協調推進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企業維權工作機制,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開展企業減負工作。
(十一)實施產業引導、創業輔導和政策扶持,培植經濟主體;加快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的信息化和生產要素市場化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擔保機制的建立,指導協調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意見,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協調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農村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全區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落實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十八)承擔組織協調我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九)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區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
(二十)負責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落實中、省有關再生資源回收政策;對經營者實行備案制;引導、規範和扶持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自律組織的建立和發展。
(二十一)負責局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二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承辦機關政務、事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綜合性檔案的草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網路及信息發布、信訪維穩、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系統行業雙創工業化;承辦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黨委辦)
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承辦局黨委管理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的工作;指導局屬企業黨務工作和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局屬企業職工勞資和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企業管理人才和經貿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落實知識分子政策,指導企業引智工作;負責局屬企業初級職稱的評定和中高級職務的推薦,指導本系統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經貿系統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效能監察;監督國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局屬系統行業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教育,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對擬提拔使用的幹部做好廉政鑑定工作。
(四)經濟運行協調股
負責全區工業運行監測和態勢分析,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科學制定工業年度發展目標,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準確把握髮展動態趨勢,及時為主管部門和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全區工業年度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評價和重要報告的草擬;依照《公司法》等法規,指導企業深化改革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爭取和落實中、省、市對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的各項扶持政策,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公司的審核、推薦工作;承擔貫徹執行國家節能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方針政策,負責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和落後產能淘汰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生產安全管理,提出促進企業發展的融資政策和服務措施,改善中小企業投融資環境;組織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投資項目的審核;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技術進步創新股
研究提出加快工商產業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和項目建設考核考評的意見建議;擬訂工商產業固定資產投產項目審批管理辦法,承擔工商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立項、備案、核准審批的報批工作,協調解決工商項目招商、引進、開工、建設、達產等各個環節中的困難和問題;承擔工商重大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工商新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研究制定工商企業、中小企業技術引進、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新技術研發、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規劃;負責技術創新項目、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申報及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產業發展戰略,制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
(六)非公經濟發展股
主要承擔研究擬訂促進非公經濟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和規劃,提出非公經濟目標責任考核意見和辦法,組織年度考核考評和表彰;負責中小企業運行統計、監測和態勢分析,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開展企業減負工作,承辦區非公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商貿服務管理股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區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規定,促進內外貿結合,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全區市場體系的政策;組織制定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和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規範城鄉商業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萬村千鄉”、“家電下鄉”、“雙百市場”、“農超對接”等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積極爭取協調扶持資金,培育建設標準化菜市場、農產品市場、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負責全市酒類流通(批發、零售、儲運)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加強酒類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及酒類商品安全信息系統;參與指導市場和各類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八)對外貿易合作股
負責全區對外貿易企業的協調管理,做好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區進出品企業備案登記、進出口配額以及許可證辦理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解決進出口商品運輸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指導進出口商品質量管理,搞好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和申報工作,推動創名牌出口商品活動;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服務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落實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承擔組織協調我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貿易局(區中小企業促進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
工勤人員編制(司機)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其他事項

管理漢濱區非公有制經濟辦公室、漢濱區工業行業管理辦公室、漢濱區肉食品安全監察大隊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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