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實施方案

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實施方案
為著力解決我市漢江流域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提升漢江生態環境質量,根據《漢中市水污染防治方案》和《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精神,結合中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漢江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要求,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提升漢江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打造最美漢江為目標,著力推進漢江水生態環境保護,全力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質目標需求和“一江清水供京濟渭”。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清澈”行動,全面掌握漢江生態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漢江水污染防治、水環境保護、水域岸線管控、水生態修復等各項措施,堅決遏制漢江“亂倒亂排、亂占亂建、亂采亂挖”等違法行為,確保漢江全域水質達到Ⅱ類標準,努力打造“水清岸綠、生態健康、自然優美、人水和諧”的美麗漢江,為實現追趕超越目標、加快“三市”建設、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堅實的水保障。
三、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長
成 員:市政府副秘書長
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市發改委主任
市工信委主任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市建規局局長
市住管局局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市林業局局長
市水利局局長
市審計局局長
市環保局局長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市農業局分管副局長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漢台區政府區長
南鄭區政府區長
城固縣政府縣長
洋縣政府縣長
西鄉縣政府縣長
勉縣政府縣長
寧強縣政府縣長
略陽縣政府縣長
鎮巴縣政府縣長
留壩縣政府縣長
佛坪縣政府縣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具體負責“清澈”行動組織協調、制定方案、督察督辦、驗收銷號、信息公開等有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長擔任。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河流問題大排查
各縣區政府對漢江流域水污染、水域岸線、水生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在縣區排查問題的基礎上覆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第三方機構核查。
1.水污染方面。一是排查工業污染問題,重點檢查工業企業無證排污、違法排污問題,以及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執行、污染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和環保制度落實情況。二是排查“兩廠(場)”問題,重點檢查污水處理廠是否正常運行,垃圾填埋場是否落實防滲措施等問題。三是排查農業污染問題,重點檢查農村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四是排查其他影響水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排查尾礦庫、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等存在的水安全隱患。五是排查排污口問題,組織開展漢江幹流和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信息再複查再核實。
2.水域岸線方面。一是排查非法采砂問題,按照《關於漢江幹流漢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等檔案要求,排查漢江河道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問題。二是排查河道阻洪問題,重點排查河道內是否滯留砂石堆料,是否有棄土、渣土、建築垃圾等影響河流行洪的問題。
3.水生態方面。一是重點排查漢江水源涵養林、重點防護林建設問題,漢江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問題。二是排查漢江流域水土流失問題,重點排查漢江流域是否還存在水土流失突出問題。三是排查水生生物保護問題,重點排查是否存在電魚、毒魚、非法捕撈等影響水生態的問題。
4.中省環保督察方面。排查中省環保督察和自然資源審計涉及的漢江生態環境21件問題是否整改;排查近年來被中省市各級政府和部門督查通報、掛牌督辦、約談和媒體曝光問題整改情況;排查民眾反覆投訴、重複投訴和久拖不決的問題整改情況。
(二)紮實開展問題大整治
1.水污染專項整治。加快中心城區和縣區污水管網、雨污分流和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改造工程建設,以及29個沿江重點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和達標排放;加大漢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鎮村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杜絕生活垃圾污染河道;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禁養區內養殖企業(場),落實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場)配套環保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的尾礦庫責令停產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防控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設定排污口等問題,對永久停用的入河排污口辦理註銷手續。(市環保局牽頭,市住管局、市建規局、市農業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縣區政府配合)
2.水域岸線專項整治。全面完成漢江左岸全線貫通收尾工作,加快推進漢江右岸堤防工程剩餘項目;對漢江河道管理範圍內亂倒垃圾、亂占亂建、非法采砂等違法違規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全面清除河道管理範圍內堆棄的生產垃圾、違章建築和滯留的采砂設備設施,儘快整平河床灘面。(市水利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各縣區政府配合)
3.水生態專項整治。推進漢江冷水河河口生態綜合治理項目前期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水保生態建設,科學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強化漢江沿江重點防護林、濱河帶生態林、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加強漢江濕地自然保護區保護、修復與管理。(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牽頭,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配合)
4.中省反饋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對中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督察督辦,對交辦案件開展督察,確保問題徹底整改到位。對省委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反饋的問題進行督察,確保整改任務全面完成。(市環保局牽頭,市審計局、市政府督查室配合)
5.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陝西省濕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職責,依法打擊涉水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和廢水排放企業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不落實環保制度、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和偷排、超標排放等行為。(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住管局、市建規局、市農業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縣區政府配合)
(三)推動河道環境大提升
通過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解決漢江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實現工礦企業污水處理及線上監測設施正常運轉,污水達標排放,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城鎮“兩廠”建設穩步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逐步得到控制,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得到有效防治,水環境安全隱患得到治理,漢江左岸生態堤防全面完成收尾工作,漢江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河流生態環境得到恢復治理,自然生態環境承載力明顯增強。同時,結合漢江“一河一策”方案實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推動漢江河長制工作向縱深推進,實現漢江垃圾不入河、水流不污染、砂石不亂采、岸線不侵占的目標,確保漢江全域水質達到Ⅱ類標準。(市河長辦牽頭,市河長制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
五、方法步驟
此次行動自2018年4月1日開始,至2018年9月底結束,為期6個月,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4月20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相關工作機構,召開動員會議,全面部署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並於4月25日前將工作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階段(4月21日-5月20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開展排查工作,釐清職責範圍內漢江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做到排查全覆蓋、無死角、無盲區,形成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賬,落實整改責任,並於5月15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落實階段(5月21日-8月31日)。結合漢中市環境保護“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嚴問責”百日會戰行動、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問題整改工作及省委環保督察整改方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整改方案,逐一整改銷號。同時,對所有整改問題要實施長期監管,避免漢江流域各類破壞生態環境行為死灰復燃,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四)督導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排查整改工作進行抽查、督查,對排查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有新的重大破壞漢江生態環境問題的縣區,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於9月2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一江清水供京濟渭”是重大政治責任,保護好漢江生態環境是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認識和實際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迅速成立相關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認真落實工作方案,全面抓好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
(二)細化任務,嚴格問責。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層層分解細化任務,逐級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企業和有關責任人,要及時將問題線索清單移交監察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三)強化監督,確保實效。市級有關部門要採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定期督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整改措施全面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的督促檢查,把最高的標準、最實的措施、最硬的作風、最嚴的問責貫穿於行動全過程。
(四)廣泛宣傳,注重引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漢江生態環境保護“清澈”行動的宣傳,引導社會廣泛關注,營造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和公眾廣泛參與的濃厚氛圍。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暢通漢江生態環境問題投訴渠道,對一些反面典型、重大問題公開曝光,形成社會監督、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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