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漢森營
- 出土地點:金武灣北岸
- 所屬年代:1945年
駐紮部隊,設施,大事記,
駐紮部隊
- 第12陸戰團團部
- 12團3營
- 第3執法大隊(3rd Law Enforcement Battalion)
- 第3情報營
- 第7通信營
- 第31遠征隊
- 第5海空火協連(ANGLICO)
- 第3醫務營
- 第九工兵支援營
- 特戰訓練群(Special Operations Training Group)
- 第三偵察營下屬單位
- 第3陸戰師卡車運輸連(3rd Marine Division Truck Company)
設施
漢森營是中央訓練區(Central Training Area,CTA)所在地,包含數座靶場、實彈射擊訓練設施等訓練區域,為沖繩島上少數允許槍械射擊的區域之一。營區內亦有一座跨軍種的軍人監獄,收容被判短期服刑的美軍派駐東亞人員。
其他設施尚有基地販賣部(PX)、電影院、便利商店、2座體育館及一座名為“Palm”的綜合娛樂設施(Consolidated Entertainment Facility),內建了2家餐廳及軍官、士官、士兵俱樂部。
大事記
- 1947年7月:發布公告,宣布金武飛行場改設為靶場。
- 1947年9月:美軍將舊金武飛行場周邊的村有林地劃入靶場範圍、部隊開始實施射擊演習。
- 1957年:“漢森營”投入使用
- 1959年:“漢森營訓練場”投入使用
- 1962年10月20日:兵房等營區設施興建完成
- 1971年6月30日:根據沖繩返還協定諒解備忘錄C,美方將把“漢森營訓練場”內約177.4公頃的土地、及“漢森營”內390.6公頃的土地歸還給日方。
- 1972年5月15日:沖繩回歸日本。漢森營訓練場併入漢森營。
- 1975年5月19日:漢森營交還576公頃土地以供沖繩自動車道鋪設。
- 1986年:麥克特勒斯營內的4軍種聯合監獄轉移到本基地。
- 1990年3月:增設城鎮戰訓練設施
- 1997年:駐日美軍停止在104號縣道附近實彈炮擊訓練。
- 2002年2月6日:美軍將漢森營內約83.9公頃的土地交還日本,以供預定開工的漢那水壩使用。
- 2006年5月1日:隨著駐日美軍重編,發表了日本陸上自衛隊與美軍共用漢森營內部分設施的方針。
- 2006年7月10日:日美聯合委員會達成協定,漢森營歸還72.9公頃的土地作為億首水壩用地。
- 2008年5月:依據2006年美日共用方針,日本陸上自衛隊開始在美軍漢森營內進行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