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斯·普特曼斯

韓斯•普特曼斯(Hans Putmans),荷蘭密德堡(Middelburg)人,(?—1656年),台灣荷西殖民時期第4任台灣長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斯·普特曼斯
  • 外文名:Hans Putmans
  • 出生地荷蘭密德
  • 逝世日期:1656年 
1624年以下級商務員進入荷蘭東印度公司工作,1626年升任上席商物員和法庭法官,兼管巴達維亞(今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華人事務 。1627年升任市參議會主席。1629年受命接替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出任駐福爾摩沙長官負責整頓大員商館事務,使大員商館於1632年至1633年間轉虧為盈。1633年春天普特曼斯率艦隊前往中國沿海掃蕩海盜,但卻於金門料羅灣鄭芝龍打敗。最後荷鄭雙方簽訂和約。1635年11月23日,利用乾旱冬季,率領約五百人從台灣城渡台江內海登入新市鄉,與好戰的尤牧師等人陸路行軍到善化鎮,由背後攻打麻豆社。麻豆社人事先已獲情報,避難他處,因為他們的一位頭目三斗(Sambdou)已被新港社人抓去。未及逃離的二十六名老幼麻豆人,冤死新港社人刀下,荷蘭大軍只能焚毀麻豆人住屋,當天「凱旋」而歸。1635年—1636年期間組織軍隊4度征伐蕭壟社、大目降和小琉球等地的原住民部落,並完成大員地區軍事工程的設計圖。並於1636年於新港召開福爾摩沙首度“地方集會”,其中共有28社頭目對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表示效忠。此外,普特曼斯還曾計畫派兵將蟠據在雞籠(今基隆市)的西班牙人驅逐出境。同年9月,普特曼斯卸職返回荷蘭。1637年向東印度公司爭取建設熱蘭遮城(1639年完工)。1639年以回國鑒隊總司令榮歸故里。1656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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