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縣供銷社

漢壽縣供銷社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農產品流通由供銷社專抓”的工作要求,負責統籌全縣農產品流通工作。通過認真履行“指導、協調、服務”職能,促進全縣農產品流通的健康發展,推動農業產業化,幫助農民增產增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壽縣供銷社
  • 地區:漢壽縣
  • 工作要求:農產品流通由供銷社專抓
  • 類型:政府機構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職責

一、
二、根據國閱[2006]52號國務院批准全國供銷總社建設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簡稱“新網工程”)的檔案要求,積極建設農村現代流通網路,通過開放辦社和新的合作形式,構築為三農服務的平台,在農用生產資料和日用生活品配送下鄉,農產品銷售進城等方面,繼續發揮供銷社支農服務的作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社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匯報材料,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會議組織、提案辦理、接待、信訪、信息綜合、宣傳報導和文印、打字、收發、文書檔案、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系統合作企業的經營統計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
(二)人事保衛股
負責本社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與統計、社會保障、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社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社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和培訓;負責幹部本社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穩定工作;參與機關所在社區的其它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擬定本單位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報表匯總、上報;負責與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部門的工作聯繫;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系統違反財經紀律和經濟違法行為進行專項審計。
(四)生產經營股
負責組織建立和完善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體系,組織、協調供銷社合作企業的大綜農副產品收購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工作;負責社有資產經營、開發的組織、指導工作,組織參與本系統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審批;籌劃組織和指導供銷社合作企業的重大業務經營和對外招商、合資、聯營等開發性經營活動。
(五)監察室
負責社機關和全系統各單位黨紀、政紀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受理舉報、控告和申訴,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辦本系統的違紀案件、指導全系統的行風建設。縣聯社法律顧問室與監察股合署辦公,負責組織全系統的普法教育,履行依法維護供銷社合法權益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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