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漢台區民宗局是全區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民族宗教領域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民族、宗教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利,促進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四)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工作;協助擬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規劃,負責督促協調規劃的實施,落實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指導扶持少數民族特色企業的發展;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外來少數民族的管理、服務工作。
(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教育、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辦相應事宜。
(六)負責組織全區民族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
(七)引導、監督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八)依法管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審核上報宗教方面的有關事項;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九)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對外交流與合作;配合上級宗教部門落實宗教外事歸口管理工作;推動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各民族、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