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畫

漢傳佛畫的種類,總的來說,可以分為圖和像兩大類。所謂像,是指一幅畫中單獨畫一像,或一幅畫中雖畫有多像,其內容都只是側重在表現每一像的儀容形貌,別無其他的意義。所謂圖,是指一幅畫中以一尊像為主體,或多尊像共同構成主體,其中有主有伴,共同體現一項故事。例如:“十八羅漢像”是在一幅畫中或多幅畫中畫十八羅漢,但只是繪出每位羅漢的儀容形貌,或降龍、或伏虎,各各羅漢不相聯繫。至於“十八羅漢過海圖”便是在一幅畫中繪出十八羅漢共同渡的不同動作。 佛經畫就其內容來分,可以有七類:(一)佛類,(二)菩薩類,(三)明王類,(四)羅漢類(包括緣覺類),(五)天龍八部類,(六)高僧類,(七)曼陀羅類。佛圖就其內容來分,也可以有六類:(一)佛傳類,(二)本生類,(三)經變類,(四)故事類,(五)山寺類,(六)雜類。此外還有“水陸畫”一種,是由像和圖混合組成的佛畫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傳佛畫
  • 外文名:hanchuanfohua
  • 佛畫創始三國時期
  • 梵語佛陀
  • 漢傳佛畫種類:佛 菩薩 高僧
佛教中有兩大派別,所謂大乘佛教小乘佛教。大乘佛教注重在大悲救世,所以要敘述大悲救世的種種方法,也就是十方三世佛土的情況。小乘佛教注重在個人修養,所以在空間上只須要談此世界的釋迦佛,在時間上只談釋迦佛以前的六佛,即所謂「七佛」(毗婆尸佛、尸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釋迦牟尼佛)是也。一般小乘寺院中只塑有一尊釋迦佛像,別無其他尊像。大乘佛教的寺院中便有種種不同的佛像、菩薩像、天人像等。小乘佛教以為佛是由其形體和道德品質相結合的,其形體稱為生身,其道德品質稱為法身。在繪畫上便要求從形容上能體現佛的道德品質。大乘佛教的本質是徹底體證了絕對真理(真如),絕對真理和佛的智慧是一致的,從而說佛有三身:絕對真理是佛的法身;體驗真如的智慧(如如智)是佛的報身;教化世間的尊勝儀容是佛的應身。這佛的三身都要能從形容上表達出來,於是有三個不同的佛名和三種不同形態,就是:毗盧遮那佛(法身佛)、盧舍那佛(報身佛)、釋迦牟尼佛(應身佛)。無論其為小乘佛教的釋迦牟尼佛,或者犬乘佛教的三身佛,在雕塑上或繪畫上都要求具有能體現佛的道德品質的儀容形貌,這便是「三十二相」和「八十隨形好」之說。這些相好是繪畫佛像所必須注意的。填在大乘佛教中又有顯教和密教之分。顯教注重理論,密教注重事相。密教把所有佛教理論都用形象表達出來。顯教中對某一理論問題的系統解釋,密教便用有一定組織的形象來表達,這種形象名為「曼陀羅」,譯為「壇城」。例如顯教中「轉識成智」的問題,在密教中便用五方佛(中東南西北)來表達。中央毗盧遮那佛表法界體性智,東方阿閦佛表大圓鏡智,南方寶生佛表平等性智,西方阿彌陀佛表妙觀察智,北方不空成就佛或妙聲佛表成所作智。此外,密教還有消除一切災難的熾盛光如來,布施餓鬼令得安樂的甘露王如來(即阿彌陀佛的異名)。自宋代以後,佛教中頗多不見經傳的附會之談,它也反映在繪畫之中。如清王毓賢《繪事備考》中記載宋蘇漢臣、顧師顏所繪的佛像,有旃檀香佛、日月珠幢佛、龍步鸞音佛等。這些佛像畫已不存在,不能知其內容如何,但是這些佛名是不見於佛經而出於杜撰,肯定其所繪的內容也是不符合佛畫原則的。
一切佛像從其形體容貌的相好來說,都是相同的。所以區別各各不同的佛,主要是從其手的姿勢;所謂「手印」來分辨的。例如釋迦牟尼佛像就有說法像、降魔像、禪定像之不同。右手上舉,以食指與大指作環形,餘三指微伸,是說法像。右手平伸五指,撫右膝上是降魔像。以右掌壓左掌,仰置足上當臍前,是禪定像。彌陀佛像是以右掌壓左掌置足上,掌中置寶瓶。藥師佛像是垂伸右手,掌向外,以食指與大指夾一藥丸。在漢地相傳有所謂「旃檀佛像」,是釋迦牟尼佛立像的一種,右手施無畏印(右手上舉,伸五指,掌向外),左手與願印(左手下垂,伸五指,掌向外),衣紋作水波紋形。相傳這是佛在世時,印度優填王用檀木所造佛像的形式,是最初的佛像。
繪畫佛像,除了相好和手印外,還應注意度量。就立像而言,以全身之長為一百二十分。其肉髻高四分,就是佛頂上有肉塊高起如髻,狀如積粟覆甌,名為無見頂相;由肉髻之根下至髮際也長四分;面長十二分;頸長四分;頸下列心窩與兩乳平,為十二分;由心窩到臍為十二分;由臍至胯為十二分。以上是上身量,共為六十分,當全身之半。胯骨長四分;股長二十四分;膝骨長四分;脛長二十四分;足踵長四分。以上是下身量,也是六十分,亦當全身之半。形象寬廣的量度,由心窩向上六分處橫量至腋為十二分;由此向下量至肘為二十分;由肘向下量至於腕為十六分;由腕向下量至中指尖為十二分。共為六十分,當全身之半。左右合計,等於全身之量。坐像的量度,上身與立像相同。由胯下更加四分結跏雙趺交會處。由此向下再加四分是寶座的上邊。由趺會向上量至眉間白毫,即以其長為兩膝外邊的寬度。兩踵相距是四分。這是畫佛像的量度。
菩薩像菩薩是梵語「菩提薩埵」的略稱。「菩提」義是覺悟,「薩埵」義是有情,凡是求覺悟的有情都可以稱為菩薩。在佛教中一般習慣對於印度弘揚佛法、建教立宗的大德法師都稱為菩薩,如馬鳴菩薩、龍樹菩薩、護法菩薩等。因為這些菩薩是印度佛教歷史上的具體人物,所以這些菩薩的畫像都屬於高僧像之類。這裡所說的菩薩像是指佛經中所提出的,與佛同時共弘教化的菩薩的畫像。
菩薩像可以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總的用形象來表達菩薩修行階次的畫像。根據佛教的理論,自凡夫而修行到達佛界,中間要經過四十二個階次,就是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覺、妙覺共四十二階次。住、行、向三十位又總稱為三賢位,十地又稱為十聖位。等覺是等同於佛的菩薩,妙覺就是佛位。用四十二個不同形狀的人像來表達這四十二位,便是四十二賢聖像,又可以分開各各單畫,如等覺菩薩像之類。
第二類是佛經中具體提出名號的菩薩畫像。這些菩薩都是等覺位的菩薩,輔助釋迦弘揚教化的。此中常畫的有文殊善薩(又名妙吉祥善薩)、普賢菩薩、彌勒菩薩(又稱慈氏菩薩)、地藏菩薩、大勢至菩薩、藥上菩薩、維摩居士,以及姚奏鳩摩羅什譯《仁王般若經·受持品》所說的五大力菩薩(又稱仁王菩薩或大力菩薩)等。此外還有宋人所繪或宋人畫錄中所記,其名稱不見經傳的菩薩像,如《宣和畫譜》有唐吳道子的如意菩薩(疑是如意輪菩薩之誤),唐宋人畫的寶印菩薩(疑是寶印手菩薩之誤)、寶檀菩薩(疑即寶檀華菩薩之誤)等。其原卷今已不傳,不能知其內容如何,應亦屬於此類。
第三類是觀世音菩薩畫像。觀世音菩薩也是佛經中具體提出名號的菩薩。因為民間對之信仰甚深,畫家又繪成種種不同的姿勢,在繪畫藝術上極盡豐富多彩之能
事,所以別為一類。觀世音菩薩畫像,又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遵照正規儀容所繪的一面二臂或坐或立相好端嚴的形象(聖觀音)。第二類是遵照密宗儀軌所繪的
一面二臂或多面多臂,手持種種法物的形象,如大悲觀音、如意輪觀音、七俱胝觀音(又稱準提觀音)、不空羂索觀音、不空鉤觀音等。第三類是畫家自創風格,任意寫作,任意題名的觀音像,其中也有符合於相好、服飾、手印、度量等法則的,如水月觀音、寶相觀音等;也有只是一般人物而毫不顧及菩薩像應有法度的,如佇立觀音、白衣觀音、魚籃觀音、行道觀音、自在觀音等。此類像最為複雜,難可勝舉。在日本相傳有十五觀音、二十五觀音、三十三觀音之說,包括以上三類的形象。
第四類菩薩像是包括佛像旁所畫的供養菩薩像,如樂音菩薩、獻花菩薩、獻香菩薩等,和畫家任己胸臆隨意寫畫毫無規矩尺度的菩薩像,如行道菩薩、親近菩薩、思惟菩薩、思定菩薩、蓮花菩薩、玩蓮菩薩、獅子菩薩等。
正規菩薩像的畫法,也與佛像一樣,是要注意到相好、服飾、手印、量度。一般來說,佛的相好要端正溫肅;菩薩相好要柔麗慈祥。佛的服飾是單純樸實,身披袈裟,偏袒右肩,顯露心胸;菩薩的服飾要華美莊嚴,首戴天冠,身披瓔珞,手貫環釧,衣曳飄帶。各各菩薩也有一定的手印姿勢。觀世音菩薩手持蓮花,天冠中有一化佛(阿彌陀佛)。大勢至菩薩也手持蓮花,天冠中有一寶瓶。彌勒菩薩手持寶塔,文殊菩薩手持經筐或經卷,地藏菩薩手持摩尼珠和錫杖等。菩薩像的度量,大致與佛相仿,所不同的是頂無肉髻,胯無胯骨;髮際、頸喉、膝骨、足趺各減佛四分之一。以上六處共減十二分,如佛身量為一百二十分,菩薩身量便是一百零八分。寬量是由心窩平量至兩腋是十分(較佛減二分),由此下垂十八分至肘(較佛減二分),再下十四分(較佛減二分)至腕,由腕至中指尖是十二分,共為二十四分,左右合為一百零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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