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

漢中市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17〕56號)精神,結合漢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鹽業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以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為核心,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依法治鹽,創新管理模式,健全食鹽儲備,嚴格市場監管,建立公平競爭、監管到位的市場環境,全面提高我市鹽業綜合管理水平。
二、職能調整
保持現有專業化食鹽監管體制不變,堅持食鹽安全屬地管理原則,市鹽務管理局是市政府鹽業主管機構,承擔全市食鹽安全及食鹽市場的管理與監督職能,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食鹽專營工作,保障行業穩定發展。
各縣區食鹽安全及食鹽市場管理與監督職能全部交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漢台區食鹽安全及食鹽市場管理與監督職能交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強化食鹽安全監管工作,食鹽批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市、縣區鹽業主管機構與公安、司法、工商、衛計、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密切協作,各司其職,依法加強食鹽安全監管。鹽業工作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加快建立食鹽追溯體系,按照全省統一安排,配合建設食鹽電子追溯系統,實現食鹽來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詢、風險可防範、責任可追究。
三、主要職責
(一)市鹽務管理局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
1.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法規、政策,負責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
2.負責鹽業行政審批相關工作和食鹽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檢查縣區鹽業主管機構鹽業工作。
3.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管,負責鹽政執法和鹽政執法行政複議工作,協調跨區域鹽政稽查工作,建立食鹽電子追溯體系,打擊各類涉鹽違法行為,指導全市鹽業執法隊伍建設。
4.負責本市省級儲備鹽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市級食鹽儲備體系建設、食鹽應急預警機制建設,協調做好革命老區、邊遠山區和貧困地區人口合格碘鹽供給。
5.負責鹽業各類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預算、決算及政府採購申報和資產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建立食鹽市場價格監管預警機制。
6.組織指導企業的標準化管理、質量體系建設。
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各縣區鹽業監管部門根據漢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漢政發〔2017〕28號),調整食鹽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並核定編制,按照“專業化”監管要求,設立鹽政管理股室,加強鹽政執法隊伍建設,確保鹽業相關管理職責只加強不削弱,各項工作正常運轉,不出現“空檔、斷檔”。
四、組織實施
各縣區政府負責編制本地區鹽業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建立食鹽監管體制改革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改革所涉及的編制調整、經費來源、人員安置等事宜。各縣區要於2018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職能移交、機構調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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