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漢中人民防空組織始建於1951年,地區人防辦機構成立於1969年,1983年機構改革時地區人防辦被撤銷,人防業務移交縣級漢中市人防辦。1996年漢中撤地設市後,1997年按省上要求重新組建了地級漢中市人防辦,為市政府正縣級直屬行政機構,是市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三科一所,即綜合科、工程管理科、指揮通信科和機關後勤服務所,定行政編制9人,事業編制3人。人防辦現共有工作人員23人,其中行政人員10人,機關事業人員5人。人防通信站是人防辦的下屬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8人。
人防辦1997年組建以來,在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上級人防部門的領導下,在各級領導的重視、關心、支持下,在市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在一無所有的條件下克服重重困難,艱苦創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全省人防二次創業會議之後,人防辦全體同志以只爭朝夕的精神,紮實工作,自加壓力,自找動力,爭創一流的工作業績。
漢中市人防辦組建後,先後籌措資金700多萬元,完成了漢中市中心廣場地下“896”人防工程2700平方米。累計投資約2000萬元於2003年開工修建了總建築面積約10000平方米的人防綜合樓及地下通信指揮工程,該工程年初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投資150萬元修建了500餘平方米的城西人防工程。今年已引資6000萬元,擬建中心廣場二期人防工程15000平方米。先後投資300萬元對城市主幹道人防工程及其口部進行了改建。累計投入資金200多萬元對全市早期人防工程進行了整治及維護。結合民用建築已建豐輝花園、東城世紀園等10處人防工程約20000平方米。
市人防辦成立以後,不斷加大對指揮通信設施建設的投入。開通了軍地通信專線,更新增添了通信設備,保障了與上級無線網路暢通和有線傳真電話的正常聯絡。1999年率先在全省實現了警報自動化控制發放。2004實現了與廣播、電視系統聯網,集中控制、多手段同步發放警報信號,有效地擴大了警報覆蓋範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
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間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人防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人防工程的立項、驗收、預算、決算;負責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
5、擬訂防空襲預案和人口疏散計畫、疏散基地建設規劃等相關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
6、擬訂全市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負責人防指揮通信網路建設和戰備執勤。
7、負責全市人防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
8、負責組建和訓練防空專業隊伍,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9、協調利用人防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承擔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
10、制定全市人防民防宣傳教育計畫;指導開展防空防災知識教育。
11、管理人防經費和人防國有資產;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12、擬訂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人防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發展人防戰備經濟。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防建設的方針、法律、法規,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情況,組織研究制定區人防全面發展規劃。
(2)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辦黨組的要求,擬寫辦公室的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擬定綜合性檔案並列印報發。
(3)負責法制建設、法律宣傳、普法教育,承辦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的調查及行政訴訟代理工作。
(4)承擔有關的民防工作職能。
(5)根據人防辦領導要求,承辦市、區人防工作會議和本單位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6)負責黨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機關管理制度,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7)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組織承辦政務、事務工作。完成組織、人事、檔案、保密、紀檢監察、離退休管理和法制等各項任務。
(8)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總務管理、安全保衛和車輛管理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揮通信科
(1)負責編制全區城市防空襲預案,戰時人員隱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項保障計畫,並組織必要的演練。擬制和完善全區各類地震應急預案及保障計畫。檢查、指導各有關單位擬制和實施應急預案及各種保障計畫。
(2)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民眾防空組織和抗震應急專業隊伍,制定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並組織專業訓練。督促應急救災物資和資金的落實。
(3)搞好人防指揮設施和應急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指揮自動化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制定人防戰備值班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區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日常應急準備工作,掌握全區防震減災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了解掌握區域內重點目標情況,檢查、指導重點目標單位制定防震應急預案。
(5)開展民眾性的人民防空宣傳、防震減災應急宣傳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平息地震謠傳。會同教育部門搞好中小學生的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和防震減災教育。
(6)對人防通信警報設施和防震應急工作進行執法檢查。
(7)搞好指揮業務培訓和人防學術研究。
(8)承擔民防工作職能。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程技術科
(1)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
(2)負責編制區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計畫,統一組織全區人防工程建設與管理。
(3)負責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與管理,現有人防工程的拆除報廢鑑定報批工作。
(4)負責人防工程建設預決算的管理和執行,負責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
(5)負責現有人防工程的維護及使用管理、加固改造和工程技術資料整理、立卷以及工程統計報表工作。
(6)負責人防工程建設的行政執法工作。
(7)負責平戰結合工作。
(8)承擔民防相應職能,組織實施和管理。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擬制本區防空襲通信保障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2)做好全區防空警報器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警報信號及時準確的鳴放。
(3)負責區人防無線電台的開通和聯絡,收聽空情警報信號和上級下達的通信號令,接聽人防專線電話。
(4)負責人民防空和地震應急指揮自動化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5)搞好人防通信業務的學習、訓練,監督通規通紀的落實執行情況。管理通信業務檔案,做好通信的保密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
(一)貫徹國家有關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全市人防工程質量工作實施細則。
(二)監督檢查在建人防工程的勘查、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防護設備生產安裝企業以及防護設備質量檢測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
(三)監督檢查受監人防工程實體質量、防護設備質量和工程資料管理。
(四)參與全市人防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
(五)對縣級人防工程質量進行業務指導。
執法隊
(一)負責人防工程建設、人防工程維護管理、人防通信及警報建設管理、人防“結建”經費征繳中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二)負責人防行政違法案件立案報批,行政處罰決定建議和執行,行政處罰結案工作;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四)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違反人民防空行政法規行為的舉報;
(五)指導縣(區)人防行政執法工作;
(六)承辦省人防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任務。
現任領導
漢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民防局局長李騰
漢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民防局副局長王渭榮
漢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盧剛
漢中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民防局副局長張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