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漠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漠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漠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11月,入選2016年-2020年黑龍江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表揚公示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漠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鎮金溝街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委、地委、市委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落實上級就業創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教育工作。落實上級創業帶動就業政策和就業援助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統籌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訪維穩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負責政府部門人才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人才政策、構建人才服務體系、培育和發展人才資源市場等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上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貫徹落實留學人員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省、地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地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負責許可權內相關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處理、機要通訊、會議組織、安全保密及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綜合文稿起草、信息編髮、新聞宣傳;負責辦公用品、車輛、固定資產的管理;協調落實黨建、群團、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局職工的人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認真做好各種會議記錄和檔案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好各項活動。
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行政處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處罰程式及行為的合法性;承辦相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執法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及管理;負責普法宣傳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執法大檢查活動。
負責局計算機管理工作,落實計算機管理的規章制度,確保計算機套用系統的安全運行;負責信息設備的購置和維護;負責社會保障卡採集、發放工作;負責系統軟體、關鍵檔案、重要數據的備份、轉儲、歸檔和保管;負責區域網路的維護、以及金保工程網路的正常運行;負責向地區信息中心報送各種報表。
完成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勞動人事統計調查工作任務;對全市局職工人數構成、配備及使用情況、勞動效率及工時利用情況,及時全面、準確地進行蒐集、整理和分析研究;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專項資金分配方案進行審核;負責局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綜合、財務預決算和審計工作;承擔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二)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規範;組織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測算上報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工作;參與市級勞動模範評定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企業職工的工齡認定工作;負責本市企業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本市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行政許可工作。
組織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訂全市職業技能鑑定政策;擬訂企業在職職工及富餘分流職工技能培訓規則及政策;制定全市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劃、政策和措施。
貫徹落實企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政策法規並參與組織實施;指導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協調解決退休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離退休人員參與社會化管理活動、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等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企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因病退休(職)、特繁體力提前退休和延後退休的初審工作。負責遺屬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及企業單位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工傷認定申請,調查工傷事故,辦理工傷認定;組織實施工傷(職業病)和非因公負傷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落實本局檔案工作發展計畫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集中統一管理全市許可權內相關人員檔案。
(三)企事業單位管理辦公室
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高級專門人才規劃、培養;以及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來我市定居的專家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開展農民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監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的實施;負責擬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畫;承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推薦、初審、初級職稱定職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相關事宜。按照省里和地區下達的資格考試工作計畫,負責開展我市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審和上報工作;承擔我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書發放工作。
(四)工資福利辦公室
負責工齡認定、工作工資關係接轉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聘用、臨時用工管理。負責應屆畢業生報到與檔案接收及“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日常管理服務。
負責全市(局)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工資總額管理、審批、統計和巨觀調控;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晉升、調整、獎金的審批審核與福利待遇的管理和服務;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政策法規並參與組織實施;負責遺屬生活費的審批。根據政策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落實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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