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行為主義是一種主張以行為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但較重視研究有機體內部發生的無法直接觀察到的中介變數。(2)非正統行為主義。主要代表有N.E.米勒、伯萊因等新赫爾學派的心理學家及賓德拉、渡利斯等新托爾曼學派的心理學家等。他們在s—R行為理論的框架中研究一些高級心理過程,如記憶、思維、問題解決和語言等,視這些心理過程為習得的s—R聯結中隱藏的部分。(3)極端行為主義。主要是斯金納的行為主義。主張必須在自然科學範圍中進行行為的科學研究,只研究能觀察到的行為。認為有機體外部和內部的事件具有同樣的物理維度,故無需假定內部事件的特殊性質或採取特殊的認識方法。在對待心理、意識的問題上,斯金納較古典行為主義更激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演繹行為主義
- 所屬學科:心理學
- 性質:心理學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