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漏電保護器可以按其保護功能、結構特徵、安裝方式、運行方式、極數和線數、動作靈敏度等分類,這裡主要按其保護功能和用途分類進行敘述,一般可分為漏電保護繼電器、漏電保護開關和漏電保護插座三種。
1.漏電保護繼電器是指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斷和接通主迴路功能的漏電保護裝置。漏電保護繼電器由零序
互感器、脫扣器和
輸出信號的輔助接點組成。它可與大電流的自動開關配合,作為低壓
電網的總保護或主幹路的漏電、接地或絕緣監視保護。
當主迴路有漏電流時,由於輔助接點和主迴路開關的分離脫扣器
串聯成一迴路,因此輔助接點接通分離脫扣器而斷開空氣開關、
交流接觸器等,使其掉閘,切斷主迴路。輔助接點也可以接通聲、光信號裝置,發出漏電報警信號,反映線路的絕緣狀況。
2.
漏電保護開關是指不僅它與其它
斷路器一樣可將
主電路接通或斷開,而且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當主迴路中發生漏電或絕緣破壞時,漏電保護開關可根據判斷結果將主電路接通或斷開的開關元件。它與
熔斷器、熱繼電器配合可構成功能完善的低壓開關元件。
目前這種形式的
漏電保護裝置套用最為廣泛,市場上的漏電保護開關根據功能常用的有以下幾種類別:
(2)同時具有過載保護功能。
(4)同時具有短路保護功能。
3.漏電保護插座是指具有對漏電電流檢測和判斷並能切斷迴路的
電源插座。其
額定電流一般為20A以下,漏電動作電流6~30mA,靈敏度較高,常用於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及家庭、學校等民用場所。
歷史發展
自從人類發明並使用電以來,電不僅能給人類帶來了很多方便,也能給人類帶來滅頂之災。它可能燒壞
電器,引起
火災,或者使人觸電。如果有一種設備可以使人們安全地使用電,將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在五花八門的電器接踵而來的同時,也誕生了各式各樣的保護器。其中有一種是專門保護人的,稱為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俗稱
漏電開關,是用於在
電路或電器絕緣受損發生對地短路時防人身觸電和電氣火災的保護電器,一般安裝於每戶配電箱的
插座迴路上和全樓總配電箱的電源進線上,後者專用於防電氣火災。
漏電保護器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歷程,目前已為全世界普遍使用。
1930年在歐洲發明了電壓動作型漏電保護器,用來防止電氣設備因絕緣損壞而發生的觸電事故。1960年出現了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當前,世界上的電壓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已被淘汰,而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已經成為漏電、觸電保護的主要電氣裝置。
日本從1964年開始為防止建築施工現場的觸電事故而研製電壓動作型漏電保護器,1966年從西德引進電磁式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1976年開始生產積體電路的漏電保護器。
美國從1967年開始就使用了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由於游泳池的觸電事故導致重視漏電保護器的發展,而且一開始就要求使用漏電動作電流為5mA的漏電保護器。
我國從1966年開始研製電壓動作型漏電保護器,1976年開始研製生產電磁式漏電保護器,1985年左右研製生產了積體電路的漏電保護器。
漏電保護器的推廣套用是與制定使用標準、規程分不開的。美國的《美國國家電氣法規》(NEC)1971年版規定,自1973年1月1日起對住宅和建築工地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日本的《電氣設備技術標準》和勞動省的《安全衛生規則》中規定,工作電壓超過60V的電氣設備在潮濕場所使用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在400V電路中必須全部設定漏電保護器。
我國在1981年原國家建工總局《關於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決定》中規定,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定漏電保護裝置。1983年制定的GB3787—198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中規定,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1988年建設部制訂的JGJ46—19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用電建築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設定漏電保護器,並要求在施工現場內實行包括總電源漏電保護在內的二級漏電保護。
特點
一是電網確有接地時,
漏電保護器正常動作。在這種正常動作中,因電網老化、氣候環境變化,電網產生接地點引起的動作占絕大多數,而因人身觸電引起的動作則是極少數。可以想像,能夠正常用電是人們的第一需求,為了防止發生機率極低的人身觸電傷害而招致頻繁的停電,影響正常生產和生活當然會造成人們的煩惱。
二是電網本來沒有發生接地,而是漏電保護器在以下情況下可能產生誤動:
1,由於漏電保護器是信號觸發動作的,那么在其它電磁干擾下也會產生信號觸發漏電保護器動作,形成誤動。
2,當電源開關合閘送電時,會產生衝擊信號造成漏電保護器誤動。
3,多分支漏電之和可以造成越級誤動。
4,中性線重複接地可能造成串流誤動。
可見,由於漏電保護器在技術上就存在這些產生誤動的可能性,會使漏電保護器的頻動問題更加嚴重,更加複雜。
從技術原理上分析,漏電保護器也存在可能產生拒動的技術誤區。
1,當中性線產生重複接地時,會使漏電保護器產生分流拒動,而中性線重複接地點是很難找到的。
2,當電源缺相,所缺相又正好是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電源時,會產生拒動。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漏電保護器在實際使用中發生的頻動、拒動問題,既有客觀環境和管理的原因,也有漏電保護器本身技術上的誤區。尤其是使用漏電保護器要求電網中性點必須接地,而漏電保護器的技術誤區大多與電網中性點接地有關:
其一,由於中性點接地,電網相線的支撐物常年承受相電壓,因而支撐物被擊穿,形成電網接地點,造成泄漏,引起漏電保護器頻動。
其二,由於中性點接地,當相線偶爾接地時,會立即產生很大的泄漏電流,不僅增大電損,易引起火災,更會加劇漏電保護器的頻動。
其三,由於中性點接地,當人身觸電時,會立即產生很大的電擊流,對人的生命威脅非常大,即使有漏電保護器也是先遭電擊,再動作保護,如果動作遲緩或失靈,後果會更加嚴重。
其四,由於中性點接地,電網對地分布電容接在迴路中,會加大開關合閘時的對地衝擊電流,造成誤動。
其五,由於中性點已經接地,中性線發生重複接地很難被發現,中性線重複接地會使漏電保護器發生分流拒動和串流誤動。
可見漏電保護器的確存在著技術誤區,而且這些技術誤區與電網中心點接地是密切相關的,而使用漏電保護器時,電網中心點又不能不接地,因此在漏電保護器的技術思路內解決其頻動、拒動問題是不大可能的。
還需特別指出兩點:
1. 當發生人體單相觸電事故時(這種事故在觸電事故中幾率最高),即在漏電保護器負載側接觸一根相線(火線)時它能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如果人體對地絕緣,此時觸及一根相線一根零線時,漏電保護器就不能起到保護作用。
2. 由於漏電保護器的作用是防患於未然,電路工作正常時反映不出來它的重要,往往不易引起大家的重視。有的人在漏電保護器動作時不是認真地找原因,而是將漏電保護器短接或拆除,這是極其危險的,也是絕對不允許的。
主要結構
漏電保護器在反應觸電和漏電保護方面具有高靈敏性和動作快速性,這是其他保護電器,如
熔斷器、
自動開關等無法比擬的。自動開關和熔斷器正常時要通過
負荷電流,他們的動作保護值要避越正常負荷電流來整定,因此他們的主要作用是用來切斷系統的相間短路故障(有的自動開關還具有過載保護功能)。而漏電保護器是利用系統的剩餘電流反應和動作,正常運行時系統的
剩餘電流幾乎為零,故它的動作整定值可以整定得很小(一般為mA級),當
系統發生人身觸電或設備外殼帶電時,出現較大的剩餘電流,漏電保護器則通過檢測和處理這個剩餘電流後可靠地動作,切斷電源。
電氣設備漏電時,將呈現異常的電流或電壓信號,漏電保護器通過檢測、處理此異常電流或電壓信號,促使執行機構動作。我們把根據
故障電流動作的漏電保護器叫電流型漏電保護器,根據故障電壓動作的漏電保護器叫電壓型漏電保護器。由於電壓型漏電保護器結構複雜,受外界干擾動作特性穩定性差,製造成本高,現已基本淘汰。國內外漏電保護器的研究和套用均以電流型漏電保護器為主導地位。
電流型漏電保護器是以電路中零序電流的一部分(通常稱為
殘餘電流)作為動作信號,且多以電子元件作為中間機構,靈敏度高,功能齊全,因此這種保護裝置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套用。電流型漏電保護器的構成分四部分:
檢測元件:
檢測元件可以說是一個
零序電流互感器。被保護的相線、中性線穿過環形鐵心,構成了互感器的一次
線圈N1,纏繞在環形鐵芯上的繞組構成了互感器的二次線圈N2,如果沒有漏電發生,這時流過相線、中性線的電流向量和等於零,因此在N2上也不能產生相應的感應
電動勢。如果發生了漏電,相線、中性線的電流向量和不等於零,就使N2上產生感應電動勢,這個信號就會被送到中間環節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中間環節:中間環節通常包括
放大器、
比較器、
脫扣器,當中間環節為電子式時,中間環節還要
輔助電源來提供電子電路工作所需的電源。中間環節的作用就是對來自零序互感器的漏電信號進行放大和處理,並輸出到執行機構。
執行機構:該結構用於接收中間環節的指令信號,實施動作,自動切斷故障處的電源。
試驗裝置:由於漏電保護器是一個保護裝置,因此應定期檢查其是否完好、可靠。試驗裝置就是通過試驗按鈕和限流電阻的
串聯,模擬漏電路徑,以檢查裝置能否正常動作。
工作原理
基本原理分析
在了解觸電保護器的主要原理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麼是
觸電。觸電指的是電流通過人體而引起的傷害。當人手觸摸電線並形成一個
電流迴路的時候,人身上就有
電流通過;當電流的大小足夠大的時候,就能夠被人感覺到以至於形成危害。當觸電已經發生的時候,就要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切除電流,比如說,如果通過人的電流是50毫安的時候,就要求在1秒內切斷電流,如果是500毫安的電流通過人體,那么時間限制是0.1 秒。
如圖是簡單的
漏電保護裝置的原理圖。從圖中可以看到漏電保護裝置安裝在電源線進戶處,也就是
電度表的附近,接在電度表的輸出端即用戶端側。圖中把所有的家用電器用一個電阻RL替代,用RN替代接觸者的人體電阻。
圖中的CT表示“
電流互感器”,它是利用互感原理測量
交流電流用的,所以叫“互感器”,實際上是一個
變壓器。它的原邊線圈是進戶的交流線,把兩根線當作一根線並起來構成原邊線圈。副邊線圈則接到“舌簧繼電器”SH的線圈上。
所謂的“舌簧繼電器”就是在舌簧管外面繞上線圈,當線圈裡通電的時候,電流產生的磁場使得舌簧管裡面的簧片電極吸合,來接通
外電路。線圈斷電後簧片釋放,
外電路斷開。總而言之,這是一個小巧的繼電器。
原理圖中開關DZ不是普通的開關,它是一個帶有彈簧的開關,當人克服彈簧力把它合上以後,要用特殊的鉤子扣住它才能夠保證處於通的狀態;否則一鬆手就又斷了。
舌簧繼電器的簧片電極接在“脫扣線圈”TQ電路里。脫扣線圈是個
電磁鐵的線圈,通過電流就產生吸引力,這個吸引力足以使上面說的鉤子解脫,使得DZ立刻斷開。因為DZ就串在用戶總電線的火線上,所以脫了扣就斷了電,觸電的人就得救了。
不過,漏電保護器之所以可以保護人,首先它要“
意識”到人觸了電。那么漏電保護器是怎樣知道人觸電了呢?從圖中可以看出,如果沒有觸電的話,電源來的兩根線里的電流肯定在任何時刻都是一樣大的,方向相反。因此CT的原邊線圈裡的磁通完全地消失,副邊線圈沒有輸出。如果有人觸電,相當於
火線上有經過
電阻,這樣就能夠連鎖導致副邊上有電流
輸出,這個輸出就能夠使得SH的觸電吸合,從而使脫扣線圈得電,把鉤子吸開,開關DZ斷開,從而起到了保護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脫了扣,即使脫扣線圈TQ里的電流消失也不會自行把DZ重新接通。因為沒人幫它合上是無法恢復供電的。觸電者離開,經檢查無隱患後想再用電,需把DZ合上使其重新扣住,便恢復了供電。
以上就是觸電保護器的主要原理,但是就是有了觸電保護器,也不能認為是萬無一失了,用電依然應該注意安全。
1、由圖可以看到,當電路工作正常時,由電流定理知道從網路一端流進和流出的電流為0,所以在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應為0,即I1+I2+I3+IN=0;因此漏電保護器不會工作。注意,電流的實際方向依實際電路而定,在本例中,IN的方向與I1,I2,I3相反。
2、當設備外殼漏電並有人接觸時,這時就會有一部分電流IK經過人體流入地下,從而使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為不0,也就是說I1+I2+I3+IN≠0,當漏電電流達到漏電保護器的
動作電流時,漏電保護器就會動作,從而關閉電源,從而達到漏電保護的目的。
注意以下兩點
1、經過漏電保護器的中性線不得作為保護線,由上圖可知,當產生漏電電流時,漏電電流IK1經設備外殼又流回了漏電保護器,這時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仍為0,因此漏電保護器不會動作,因此達不到漏電保護的目的。
2、經過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不得重複接地,由上圖可知,若重複接地,則由於大地會分走一部分電流,這樣會使漏電保護器右側的電流總和不為0,從而使漏電保護器關閉,因而會無法使用其他電器設備。
3、說明:本示例圖只是為了講解漏電保護器的工作原理,實際漏電保護器怎么連線,應根據系統使用的接零保護系統來決定。
開關原理圖
圖中L為
電磁鐵線圈,漏電時可驅動閘刀開關K1斷開,每個橋臂用兩隻1N4007串聯可提高耐壓。R3、R4阻值很大,所以K1合上時,流經L的電流很小,不足以造成K1斷開。R3、R4為可控矽T1、T2的均壓電阻,可以降低對可控矽的耐壓要求。K2為試驗按鈕,起模擬漏電的作用。按壓試驗按鈕K2,K2接通,相當於外線火線對地有漏電,這樣,穿過磁環的三相電源線和零線的電流的矢量和不為零,磁環上的檢測線圈的a、b兩端就有感應電壓輸出,此電壓立即觸發T2導通。由於C2預先有一定電壓,T2導通後,C2便經R6、R5、T2放電,使R5上產生電壓觸發T1導通。T1、T2導通後,流經L的電流增大,使電磁鐵動作,驅動開關K1斷開,試驗按鈕的作用是隨時可檢查本裝置功能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漏電引起電磁鐵動作的原理與此相同。R1為壓敏電阻,起過壓保護作用。
該斷路器原理簡單,零件少,維修方便,在更換零件時要注意零件的可靠性和參數應符合要求。
裝設範圍
1992 年
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標GB13955-1992《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 對全國城鄉裝設漏電保護器做出統一規定。
2.1 必須裝漏電保護器(漏電開關) 的設備和場所
(1) 屬於I類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及
手持式電動工具(I類電氣產品,即產品的防電擊保護不僅依靠設備的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 如產品外殼接地) ;
(2) 安裝在潮濕、強腐蝕性等惡劣場所的電氣設備;
(3) 建築施工工地的電氣施工機械設備;
(5) 賓館、飯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內插座迴路;
(6) 機關、學校、企業、住宅等建築物內的插座迴路;
(7) 游泳池、噴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設備;
(8) 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
(9) 醫院中直接接觸人體的電氣醫用設備;
(10) 其它需要安裝漏電保護器的場所。
2.2 報警式漏電保護器的套用
對一旦發生漏電切斷電源時,會造成事故或
重大經濟損失的電氣裝置或場所, 應安裝報警式漏電保護器, 如:
(1) 公共場所的通道照明、應急照明;
(2) 消防用電梯及確保公共場所安全的設備;
(3) 用於消防設備的電源, 如
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4) 用於防盜報警的電源;
(5) 其它不允許停電的特殊設備和場所。
使用區別
漏電保護器安裝在分支線路出口處,而漏電保護插座安裝在每個用電電器端,屬於末端安裝。安裝維修更方便。
2、漏電時區別
漏電保護器當線路漏電時,由於是分支線路出口處安裝,終端故障會導致整個支路斷電家裡沒有電,而漏電保護插座,當支路上電器或線中漏電時,只是單支線線路不通電,電器無法工作。
3、接線保護區別
漏電保護器只有火線保護,而漏電保護插座帶有火線、零線保護。
4、漏電電流和漏電脫扣時間區別:
漏電保護器 : I△n=30mA,動作時間0.1S ,漏電保護插座:I△n=6mA,動作時間0.025S。漏電保護插座,額定剩餘漏電電流更小,更安全,對人體傷害小,快速脫扣。保護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其適用範圍是交流50HZ額定電壓380伏,額定電流至250安。
低壓配電系統中設漏電保護器是防止人身觸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因漏電引起電氣火災和
電氣設備損壞事故的技術措施。但安裝漏電保護器後並不等於絕對安全,運行中仍應以預防為主,並應同時採取其他防止觸電和電氣設備損壞事故的技術措施。
選用原則
國家為了規範漏電保護器的正確使用,相繼頒布了《
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勞安字(1999)16號)和《漏電保護器安裝與運行(GB13955-92)等一系列標準和規定。
依據這些標準和規定,我們在選用漏電保護器時應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1. 購買漏電保護器時應購買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產品,且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在這裡要提醒大家:市場上銷售的漏電保護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
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漏電保護器產品質量抽查結果,有20%左右的產品不合格,其主要問題為:有的不能正常分斷短路電流,消除火災隱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觸電的保護作用;還有一些不該跳閘時
跳閘,影響正常用電。
2. 應根據保護範圍、人身設備安全和環境要求確定漏電保護器的電源電壓、工作電流、漏電電流及動作時間等參數。
3. 電源採用漏電保護器做分級保護時,應滿足上、下級開關動作的選擇性。一般上一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不小於下一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這樣既可以靈敏地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又能避免越級跳閘,縮小事故檢查範圍。
4. 手持式電動工具(除III類外)、移動式生活用家電設備(除III類外)、其他移動式機電設備,以及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用電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5. 建築施工場所、
臨時線路的用電設備,應安裝漏電保護器。這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中明確要求的。
6. 機關、學校、企業、住宅建築物內的插座迴路,
賓館、
飯店及
招待所的客房內插座迴路,也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7. 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以及潮濕、高溫、金屬占有係數較大及其他導電良好的場所,如
機械加工、
冶金、
紡織、
電子、
食品加工等行業的作業場所,以及鍋爐房、水泵房、食堂、浴室、醫院等場所,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進行保護。
8.
固定線路的用電設備和正常生產作業場所,應選用帶漏電保護器的動力配電箱。臨時使用的小型
電器設備,應選用
漏電保護插頭(座)或帶漏電保護器的
插座箱。
9. 漏電保護器作為直接接觸防護的補充保護時(不能作為唯一的直接接觸保護),應選用高靈敏度、快速動作型漏電保護器。
一般環境選擇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動作時間不超過0.1s.,這兩個參數保證了人體如果觸電時,不會使觸電者產生病理性生理危險效應。
在浴室、游泳池等場所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不宜超過10mA。
在觸電後可能導致二次事故的場合,應選用額定動作電流為6mA的漏電保護器。
10. 對於不允許斷電的電氣設備,如公共場所的通道照明、應急照明、消防設備的電源、用於防盜報警的電源等,應選用報警式漏電保護器接通聲、光報警信號,通知管理人員及時處理故障。
技術參數
主要動作性能參數有: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額定漏電動作時間、額定
漏電不動作電流。其他參數還有:電源頻率、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等。
①額定漏電動作電流
在規定的條件下,使漏電保護器動作的電流值。例如30mA的保護器,當通入電流值達到30mA時,保護器即動作斷開電源。
②額定漏電動作時間
是指從突然施加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起,到保護電路被切斷為止的時間。例如30mA×0.1s的保護器,從電流值達到30mA起,到主觸頭分離止的時間不超過0.1s。
③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
在規定的條件下,漏電保護器不動作的電流值,一般應選漏電動作電流值的二分之一。例如漏電動作電流30mA的漏電保護器,在電流值達到15mA以下時,保護器不應動作, 否則因靈敏度太高容易誤動作,影響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④其他參數如:電源頻率、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等,在選用漏電保護器時,應與所使用的線路和用電設備相適應。 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電壓要適應電網正常波動範圍額定電壓,若波動太大,會影響保護器正常工作,尤其是電子產品,電源電壓低於保護器額定工作電壓時會拒動作。 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工作電流,也要和迴路中的實際電流一致,若實際工作電流大於保護器的額定電流時,造成過載和使保護器誤動作。
額定電流
正確合理地選擇漏電保護器的額定
漏電動作電流非常重要:一方面在發生觸電或
泄漏電流超過允許值時, 漏電保護器可有選擇地動作;另一方面,漏電保護器在正常泄漏電流作用下不應動作,防止供電中斷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為了保證人身安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人體
安全電流值,國際上公認不高於30 mA 為人體安全電流值;
(2) 為了保證電網可靠運行,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躲過低電壓電網正常漏電電流;
(3) 為了保證多級保護的選擇性,下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小於上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各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有級差112~215 倍。
該級保護的
線路長,漏電電流較大,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無完善的多級保護時,最大不得超過100mA;具有完善多級保護時,漏電電流較小的電網,非陰雨季節為75mA,陰雨季節為200mA,漏電電流較大的電網,非陰雨季節為100 mA,陰雨季節為300mA。
第二級漏電保護器安裝於分支線路出口處,被保護線路較短,用電量不大,漏電電流較小。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介於上、下級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之間, 一般取30~ 75 mA。
第三級漏電保護器用於保護單個或多個用電設備,是直接防止人身觸電的保護設備。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用電量小,漏電電流小,一般不超過10mA,宜選用額定動作電流為30 mA,動作時間小於0.1 s 的漏電保護器。
接線方式
TN 系統是指配電網的低壓中性點直接接地, 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通過保護線與該接地點相接。
TN 系統可分為:
TN-S 系統 整個系統的中性線與保護線是分開的。
TN-C 系統 整個系統的中性線與保護線是合一的。
TN-C-S 系統 系統幹線部分的前一部分保護線與中性線是共用的, 後一部分是分開的。
相線(英文LIVE)L 一般為紅色或棕色(IEC體系)或黑色(UL體系)
中性線(英文NEUTRAL)N(中性線)一般為藍色 (IEC體系)或白色(UL體系)
地線(英文EARTH) E 一般為黃色或黃綠色
運行維護
除應遵守常規的電氣設備安裝規程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應符合生產廠家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2. 標有
電源側和
負荷側的漏電保護器不得接反。如果接反,會導致電子式漏電保護器的脫扣線圈無法隨電源切斷而斷電,以致長時間通電而燒毀。
3. 安裝漏電保護器不得拆除或放棄原有的安全防護措施,漏電保護器只能作為電氣安全防護系統中的附加保護措施。
4. 安裝漏電保護器時,必須嚴格區分
中性線和保護線。使用三極四線式和四極四線式漏電保護器時,中性線應接入漏電保護器。經過漏電保護器的中性線不得作為保護線。
5. 工作零線不得在漏電保護器負荷側重複接地,否則漏電保護器不能正常工作。
6. 採用漏電保護器的支路,其工作零線只能作為本迴路的
零線,禁止與其他迴路工作零線相連,其他線路或設備也不能借用已採用漏電保護器後的線路或設備的工作零線。
7. 安裝完成後,要按照《
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02)3.1.6條款,即“動力和照明工程的漏電保護器應做模擬動作試驗”的要求,對完工的漏電保護器進行試驗,以保證其靈敏度和可靠性。試驗時可操作試驗按鈕三次,帶負荷分合三次,確認動作正確無誤,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漏電保護器的安全運行要靠一套行之有效的
管理制度和措施來保證。除了做好定期的維護外,還應定期對漏電保護器的動作特性(包括漏電動作值及動作時間、漏電不動作電流值等)進行試驗,做好檢測記錄,並與安裝初始時的數值相比較,判斷其質量是否有變化。
在使用中要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並按規定每月檢查一次,即操作漏電保護器的試驗按鈕,檢查其是否能正常斷開電源。在檢查時應注意操作試驗按鈕的時間不能太長,一般以點動為宜,次數也不能太多,以免燒毀內部元件。
漏電保護器在使用中發生跳閘,經檢查未發現開關動作原因時,允許試送電一次,如果再次跳閘,應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連續強行送電。
漏電保護器一旦損壞不能使用時,應立即請專業電工進行檢查或更換。如果漏電保護器發生誤動作和拒動作,其原因一方面是由漏電保護器本身引起,另一方面是來自線路的緣由,應認真地具體分析,不要私自拆卸和調整漏電保護器的內部器件。
使用事項
(1) 漏電保護器適用於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或經過
電阻、電抗接地的
低壓配電系統。 對於電源中性點不接地的系統,則不宜採用漏電保護器。 因為後者不能構成泄漏電氣迴路,即使發生了接地故障,產生了大於或等於漏電保護器的額定
動作電流,該保護器也不能及時動作切斷電源迴路;或者依靠人體接能故障點去構成泄漏電氣迴路,促使漏電保護器動作,切斷電源迴路。 但是,這對人體仍不安全。 顯而易見,必須具備接地裝置的條件,
電氣設備發生漏電時,且漏電電流達到動作電流時,就能在0.1 秒內立即跳閘,切斷了電源主迴路。
(2) 漏電保護器保護線路的工作中性線N 要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 否則,在接通後,就會有一個
不平衡電流使漏電保護器產生誤動作。
(3) 接零保護線(PE) 不準通過
零序電流互感器。 因為保護線路(PE) 通過零序
電流互感器時,
漏電電流經PE 保護線又回穿過零序
電流互感器,導致電流抵消,而互感器上檢測不出漏電電流值。 在出現故障時,造成漏電保護器不動作,起不到保護作用。
(4) 控制迴路的工作
中性線不能進行重複接地。 一方面,重複接地時,在正常工作情況下,工作電流的一部分經由重複接地回到電源中性點,在電流互感器中會出現不平衡電流。 當不平衡電流達到一定值時,漏電保護器便產生誤動作;另一方面,因故障漏電時,保護線上的漏電電流也可能穿過電流互感器的個性線回到電源中性點,抵消了互感器的漏電電流,而使保護器拒絕動作。
(5) 漏電保護器後面的工作中性線N 與保護線(PE) 不能合併為一體。 如果二者合併為一體時,當出現漏電故障或人體
觸電時,漏電電流經由電流互感器回流,結果又雷同於情況(3) ,造成漏電保護器拒絕動作。
(6) 被保護的用電設備與漏電保護器之間的各線互相不能碰接。 如果出現線間相碰或零線間相交接,會立刻破壞了零序平衡電流值,而引起漏電保護器誤動作;另外,被保護的用電設備只能並聯安裝在漏電保護器之後,接線保證正確,也不許將用電設備接在實驗按鈕的接線處。
相關標準
1、GB14048.2 斷路器
2、GB16916.1 RCCB
3、GB16917.1 RCBO
4、GB20044 PRCD
5、GB10963.1 M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