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利用
漁具獲取水產經濟動物的作業方法。主要包括魚群偵察,如目視偵察、水聲儀器偵察等;捕撈對象行為控制,如誘集法、驅集法等;以及網漁具和釣魚具等操作技術。
漁法學
研究各種捕撈工具適應捕撈對象習性和水域環境條件的生產技術的套用科學。是捕撈學的分支之一。主要研究魚群探索技術、誘集和控制群體技術、中心漁場探索、漁具作業過程中的技術調整、捕魚自動化。
中國12大類漁具漁法簡介
1、剌網類:利用網目刺掛或網衣纏絡,使魚類被困住為作業原理的漁具。
2、
圍網類:通過長帶型網具包圍集群性魚類達到捕撈目的。
3、
拖網類:利用漁船動力拖曳網具,使捕撈的魚類等動物進入網具內的漁具。
4、地拉網類:將網具放入近岸水域,並在岸、灘上拖曳網具,將捕攜對象集中到取魚部,達到捕撈目的。
5、
張網類:網具固定在水域中,並利用水流的作用迫使捕撈對象進入網囊的漁具。
6、
敷網類:將網具預先布設在水中,然後等待、誘集捕搜魚類等,促使捕撈動物進入網最後再將網具提出水面,從而撈取漁獲的漁具。
7、
抄網類:由網囊、框架和手柄等組成,以抄取方式作業的漁具。
8、掩罩類:由上而下將魚類扣罩而達到捕榜的目的。
9、陷阱類:以固定在水域中的漁具,並使捕撈動物受欄截、誘導而進入的漁具。
10、釣具類:用約線綁縛住帶館的魚鉤或直接用館來引誘捕撈魚類吞食的漁具。
11、耙刺類:具有耙挖、突刺性能的漁具。
12、
籠壺類:利用該漁具引誘捕撈動物進入而被捕獲的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