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漢合璧誥命
- 類型:聖旨的一種形式
- 關鍵字:民族語文,漢語言文學
史籍記載,原文,
史籍記載
《清會典》中載,誥命針對官員本身的叫誥授;針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時,存者叫誥封,歿者叫誥贈。
原文
本件誥命頒於嘉慶四年(1799)四月初八日,是頒發給玉麟父母的誥命。高30.7cm,長181.5cm,捲軸裝。
玉麟(1766-1833)清滿州正黃旗人,哈達納喇氏,字子振。乾隆六十年(1795)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嘉慶元年(1796),散官,授編修,次年四月,充玉牒館纂修官,五月,充日講起居注官。嘉慶三年(1798),升侍講。四年(1799)充實錄館纂修官,七月,升右春坊右庶子,十二月,升國子監祭酒,仍兼實錄館行走。嘉慶二十二年(1817)任駐藏大臣。道光元年(1821)八月,授左翼總兵,尋調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十二月,授兵部左侍郎。二年(1822)五月,調刑部左侍郎,六月,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十一月,署禮部尚書兼管太常寺事務,尋授禮部尚書;三年二月,署吏部尚書,四月,調兵部尚書,八月,署步軍統領;道光四年(1824)以兵部尚書兼軍機大臣。道光八年,(1828)正月,重定回疆,晉加太子太保銜,以軍機大臣繪像紫光閣,御為制贊。九年(1829),為伊犁將軍,主持平定張格爾叛亂的善後事宜,在當地大力加強駐軍力量,舉辦屯田,籌劃軍餉。十三年(1833)奉調回京,途徑陝西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