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當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2、在自治區民委、呼倫貝爾市民委有關業務指導下,結合當地的實際研究並提出我市關於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的方針、政策及發展方向,擬定我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滿洲里市民族宗教局
- 位置:滿洲里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民族宗教
主要職能,領導信息:,
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當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2、在自治區民委、呼倫貝爾市民委有關業務指導下,結合當地的實際研究並提出我市關於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的方針、政策及發展方向,擬定我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3、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民眾權益保障事宜,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依法制止和打擊邪教組織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
4、在全市信教民眾和宗教團體中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5、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組織和開展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月。
6、組織調查研究全市少數民族和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少數民族扶貧;
7、在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全市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辨認少數民族和民族語言文字。
8、管理全市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書寫。
9、對全市各行政區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及時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10、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語文工作幹部的培訓。
11、承辦自治區民委、呼倫貝爾市民委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孟淑蘭 局 長 主持市民族宗教局全面工作,主要分管宗教工作。
蓮 花 副局長 協助孟淑蘭局長負責民族工作、蒙古語文、黨建等項工作。